二月隨傅崐萁赴港團員涉洗錢案被捕 五月底再審

一名台灣陳姓女子,二月隨「台灣國民黨團及花蓮縣政府人員等來港參加活動」,遭揭發疑牽涉多年前的一宗電話騙案中協助洗黑錢。案件17日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次聆訊,法官將案件押至五月底再審,陳女繼續還押。
法庭文件說,台灣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及花蓮縣政府人員等人,今年二月到香港參與旅遊博覽會。一名隨團台灣女子入境時被捕,被控一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
案件17日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裁判官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5月30日,以待控方索取港府律政司法律意見。
現年55歲的被告陳慧芝,報稱從事業務發展,被控於2019年12月19日在香港某處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項財產,即某在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所持名下帳戶總額美金1萬5千元款項,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今年二月,陳女持台灣護照進入香港後被捕。
香港法庭17日安排國語翻譯到庭協助被告。辯方不反對押後案件,指被告無保釋申請,並放棄八天覆核權。裁判官裁判官王證瑜批准,將案件押後至5月30日,被告續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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