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黨議員搭救 德州高院暫停處決疑似虐嬰者
德州高等法院在17日深夜暫停處決美國第一例因搖晃嬰兒致死被控犯下謀殺死罪的死刑犯。現年57歲的羅伯特·羅伯森(Robert Roberson)2002年因殺害兩歲女兒被定罪,但德州眾議會兩黨議員聯手採取非比尋常的救援策略:他們16日發出傳票,要求羅伯森21日赴州眾議會委員會作證。
羅伯森的律師和部分醫學專家表示,他女兒並非死於虐待,而是死於肺炎相關併發症;支持者認為羅伯森是因有缺陷的科學根據被送入死牢。過去數周此案面臨一連串的法律挑戰相繼失敗,直到州眾議會委員會16日決定傳喚羅伯森作證,才峰迴路轉。
民主黨籍州眾議員約翰·布西(John Bucy)表示,「這是個無辜的人,案子有太多疑點。我同意今天這項決定很特別,此事也尚未完結。我們需要在委員會聽到他作證講述他的獨特經歷」。
羅伯森的律師也曾向德州赦免假釋委員會申請寬赦羅伯森,但赦免假釋委員會16日表決,不建議將羅伯森的死刑減為終身監禁,也不建議延後行刑。德州自1982年恢復執行死刑以來,假釋委員會僅六次建議對死囚案寬大處理。
有權給予羅伯森一次性緩刑30天的德州州長艾伯特(Greg Abbott),在假釋委員會做出決定後,也沒有採取行動指示停止行刑。艾伯特擔任州長近十年來只停止過一次即將執行的處決。17日稍早,聯邦最高法院也拒絕停止執行死刑,儘管大法官薩多馬友(Sonia Sotomayor)為此案撰寫長達10頁聲明,敦促艾伯特允許延遲行刑30天。
但結合了80多位兩黨州議員的德州眾議會委員會在16日為此案召開全天會議,決定採取空前作法為羅伯森「爭取時間」;他們對羅伯森發出傳票,要求他在21日赴委員會作證。
在羅伯森提供傳喚證詞前處決他,將違反立法機關的憲法權力。羅伯森被處決前不到兩小時,奧斯汀一名法官決定站在立法者這一方,暫停處決;但一個上訴小組很快推翻此決定。最後,德州高等法院罕見介入此刑事案並發布命令,將17日深夜的處決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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