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稅負高? 研究:不適用低收者
華盛頓研究組織「稅收和經濟政策研究所(Institute on Taxation and Economic Policy,ITEP)」的最新研究指出:「對於收入有限的家庭來說,加州並不是一個高稅負的州。」
ITEP指出,加州的稅負接近全美收入排名前80%家庭的平均水平。對於收入排名最低40%的家庭來說,加州稅負比佛羅里達州和德州等州還要低。
ITEP在今年1月發布《誰付款?(Who Pays?)》報告的第七版,評估州和地方稅收對各個收入水平家庭的影響。該報告包括幾乎所有州和地方的稅負,意謂報告反映了所得稅、銷售稅、消費稅、財產稅、遺產稅和各種其他稅收類型的綜合影響。
依據該報告,最高收入者在加州通常會支付比其他地方更高的稅款。但富裕的加州人的稅率,與許多州貧困家庭慣常支付的稅率差異不大。ITEP指出,加州的稅制整體上相對平坦,而大多數州的稅負則具有高度的遞減性,富人的稅負比其他人要少。加州選擇採用較不遞減的制度,在很大程度上解釋了加州的人均稅負比其他州高,而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的稅率並不特別高。
ITEP這項報告中的一項發現是,州和地方稅收對不同收入水平的家庭,產生非常不同的影響,很少有州可以被明確歸類為適用於所有家庭收入水準的「低稅收」或「高稅收」。
雖然許多州享有低稅收的聲譽,但只有阿拉斯加這個州,在每個家庭收入水平的稅率排名在前10低之列,這是因為阿拉斯加來自對自然資源提取的稅收豐厚,而這是大多數州所無法效仿的。
同樣的,儘管加州通常被認為是一個高稅收的州,但這一描述對許多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並不成立。按收入水平畫分,加州底層60%的平均稅負接近全美平均水準;隨著所得增加,稅負相應增高,其最富有1%所得者的稅率為12%,高於全美平均7.2%,也遠高於德州富人的4.6%及佛羅里達州富人的2.7%,這主要是因為加州的高所得稅率、德州及佛州則都沒有所得稅,且加州的汽油稅也通常是全美最高。因此,加州富豪的稅負確實比其他州高,也由此被貼上「高稅」的標籤。
不過,ITEP研究發現,加州低收入者的稅負比德州及佛州低。這是因為稅負不只是所得稅,還有州和地方稅,例如州銷售稅和市銷售稅,以及房屋和汽車的財產稅等。在加州,薪資收入較低和中等工資收入者的稅負中,一小部分用於支付這些稅,所得稅則占了大部分。
加州收入屬於中等20%(約48,800至86,100元)的家庭,稅負占收入的10.4%,與全美平均的10.5%相當,略高於德州的9.9%和佛州的9.5%。但收入最低20%(低於25,200元)的人,加州的稅率為11.7%,略高於美國平均的11.4%,但低於德州的12.8%和佛州的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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