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浪費食物 加州新法禁標示「Sell by」
想像一個情境:你站在雜貨店貨架前,費勁尋找標示最新日期的牛奶。你認為這麼做是值得的,因為可以獲得能保存更久的牛奶。
不過,「銷售截止期限(Sell by)」標籤,並不表示牛奶在那之後會變壞;它是用來幫助雜貨商輪換庫存的,牛奶事實上還未變質。
除嬰兒配方奶粉外,食品包裝上的日期標籤,沒有在聯邦層面有監管或強制要求,主要取決製造商和州政府的決定。為減少每年600萬噸的食物被浪費,加州訂定新法,對食品標籤有更多監管。
由千橡市議員歐文(Jacqui Irwin)撰寫的AB660法案已獲通過,為消費者食品日期標籤,帶來統一和常識性。這項法案將於2026年7月1日生效,雜貨商約有一年半的調整時間。
食品包裝上有超過50種不同詞語,這使消費者很難準確理解每個標籤的意思。根據自然資源保護理事會(Natural Resources Defense Council)的可持續食品系統倡導者塞維拉(Nina Sevilla)表示,這正是該法案希望解決的問題。
該法案贊助方、加州廢棄物對策組織(Californians Against Waste)政策助理帕克(Erica Parker)說,他曾在玉米捲餅上看到詞語縮寫標籤,例如「PEB」代表「Please enjoy by(請在此日期前享用)」。帕克認為,這是一個無意義詞組。
更糟的是,製造商間沒有統一的詞語意思。帕克舉例「Enjoy by(享用截止期限)」可能在一種產品上是「最佳賞味期限」,但在另一種產品上,可能有其他意義。
帕克表示,AB660法案的目標,是統一日期標籤的含義,減少消費者困惑,進而減少食物浪費。
新法禁止食品標示「Sell by(銷售截止期限)」,該標籤可能導致民眾丟棄仍然可食用的食物。「Sell by」日期通常是雜貨商確保庫存正確輪換,尤其是乳製品、肉類和其他易腐爛食品,不一定代表食物在何時會變質。
該法將大多數標籤限制為兩種:質量標籤「Best if used by(最佳賞味期限)」,和安全標籤「Use by(使用截止期限)」。
「Best if used by」指產品可能失去應有質量的日期,但不意味著無法食用。美國公共利益研究小組(U.S. Public Interest Research Group)消費者監督部主任穆雷(Teresa Murray)表示,該類標籤適用不會在貨架上變質的物品。例如瓶裝水和罐頭食品,如果未開封並正確存儲,仍可在多年後安全食用。
穆雷說,任何能幫助消費者停止丟棄可食用食物的事都是好事。穆雷推薦由美國農業部開發的FoodKeeper應用程式,該程式幫助用戶了解食品儲存,並避免食物浪費。該應用程式可在線上或安卓和蘋果設備上下載使用。
AB660法案要求對可能快速變質的產品使用「Use by(使用截止期限)」標籤,即在標示日期後,可能無法安全食用。
加州的新法不像賓州的牛奶標籤法那樣嚴格;後者要求「銷售截止期限(sell by ) 」日期,不得超過產品殺菌後17天。穆雷表示,食品變質不是選擇某一天那樣簡單,但在檢查雜貨是否仍然可用或需要丟棄時,應將這些標籤加入考量。
新法還允許雜貨店,在滿足有質量或安全標籤情況下,對預製食品使用「Packed on(包裝日期)」標籤。部分商品免除適用該法,例如嬰兒配方奶粉、雞蛋、啤酒和葡萄酒,就不需要標注州級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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