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被遺忘的「殭屍房貸」復活 屋主很困擾

房地產專家警告,被認為早不存在的「殭屍房貸」(Zombie Mortgages),正因房地產價格上漲而在全美各地「復活」。
每日郵報報導,在2008年房市崩盤前的幾年間,銀行推出了高風險的80/20貸款,讓數百萬美國人可以同時申請兩筆房貸。
第一筆貸款涵蓋房屋價格的80%,而第二筆貸款,通常用於支付頭期款與過戶費用,則涵蓋餘下的20%。這些像搭便車(piggyback)的貸款很受缺乏頭期款的首次購屋者歡迎。
當大蕭條來臨時,數百萬屋主因失業而無法支付房屋貸款,導致大規模的違約。銀行通常選擇收回較大的主貸款,而不是較小的次貸款,因為房屋價值暴跌代表他們不太可能收回資金。
Grayton房貸公司的凱文·萊博維茲(Kevin Leibowitz)表示,許多借款人不是決定不支付房貸,就是無法支付,當房價崩盤時,許多房屋都資不抵債,亦即屋主所欠的貸款高於房屋價值。
因此,貸款機構停止寄送催款通知,許多屋主假定他們的第二份貸款已被免除、調整,甚至在破產時已被豁免。
但現在,由於房屋價值飆升,銀行與債權人又重新啟動這些被遺忘的貸款,要求償還多年累積的利息。例如,麻州護士凱倫·麥克唐納(Karen McDonough)在購買第一座房屋17年後,驚訝地發現自己仍欠著一筆「殭屍房貸」。
麥克唐納在多次與房貸公司通電話確認後,相信她的「搭便車」房貸已經撤銷;然後讓她意外的是,房屋拍賣會竟在她家前面的草坪上舉行。
麥克唐納擁有這棟房子已17年,在這裡養大兩個孩子,並每月支付房貸。但到了2022年,她的房貸第一次調整,每月還款突然增加700元,因為包括了她以為已經不存在的「搭便車」房貸。
原來這筆20%的房貸連同其他600多筆被銀行出售給一家債務管理公司,而不是撤銷。麥克唐納成功地與銀行解決了問題,並重新回到正常的還款。
銀行常將這些債務以極低的利息賣給債務公司,因此停止寄送催款單給借款人,讓借款人以為無需擔憂這筆債務。
討債者只是在等待適當的時機。一旦房市在2008年衰退後復甦,房屋價格回升,他們就值得去追討這些錢,即使這意味有人會失去他們的家。
這些抵押貸款通常會在法拍程序時再次出现,如果債權人真的取消房屋的贖回權(foreclosure),他們就能從多年來的升值中獲得龐大回報。
許多屋主確實看見了最壞情況的出現。麥克唐納發現自己的「殭屍房貸」後,她調整貸款、降低利率,讓她再次負擔得起;但她很幸運,很多屋主都不確知自己能做什麼。
雖然聯邦法規允許債務公司來收款,但他們必須寄送月結單給屋主,詳細說明增加的費用。但很多情況就像麥克唐納一樣,在「殭屍房貸」再次出現前的幾年裡,並沒有收到任何有關貸款或額外費用的通知。
發現「殭屍房貸」
州的每個縣都負責記錄與維護公共財產記錄,屋主可上網找到;只需尋找自家地址,看是否有第二筆房貸與違約通知。
屋主也可以提出資訊需求書 (RFI),要求提供有關貸款的具體資訊,包括原始貸款額、未清償餘額、付款歷史及任何證明文件,以查明是否有「殭屍貸款」,這有助於確定債務是否合法。
瞭解自身權利
屋主在面對「殭屍貸款」的額外成本或面對取消抵押品贖回權時,確實有自己的權利。首先,聘請一名房地產律師是明智之舉。
根據全國消費者法律中心(National Consumer Law Center)的資料,屋主有許多方法可以反擊討債者。
各州的時效法規各有不同,但屋主或可發現有資格取消第二房貸,因為時間已經過去了。此外,確定討債者是否違反了公平債務追收慣例法 (Fair Debt Collection Practices Act, FDCPA),該法禁止不公平或欺騙性的追債行動。
在所在的州,找出待決的取消抵押品贖回權是否有效;如果債務是有效的,有些債權人願意就所欠的債務進行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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