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利蒙擬禁遊民紮營 灣區最嚴格

灣區第四大城市佛利蒙計畫禁止遊民在市內任何地區紮營,同時將對協助遊民紮營的人提出刑事指控。這項禁令將是灣區最嚴格的遊民營區禁令,並可能對整個灣區產生連鎖效應。
聖荷西信使報(Mercury News)指出,如果禁令獲得通過,佛利蒙這項提案將引發灣區其他城市採取類似舉措,以控制遊民營區問題。佛利蒙居民對當地不斷擴大的遊民營區造成的火災和水源污染感到十分沮喪。目前已有超過1600名居民簽名支持這項禁令。
遊民服務組織Abode Services執行長薇薇安‧萬(Vivian Wan)說:「我在灣區還沒見過比這個更嚴格的規定,這絕對是最嚴厲的。」
佛利蒙這項法案將禁止遊民在「任何公共財產,包括街道、人行道、公園、開放空間、水道」或非供露營使用的私人物業上紮營。法案還允許官員對任何「協助」或「教唆」建立遊民營區的人提出刑事指控,違法者最高可處以1000美元罰款和最高6個月監禁。
官員表示,他們的目標不是將所有遊民趕出佛利蒙,而是為了賦予官員「改變遊民行為的權力」。他們也無意逮捕遊民或服務遊民的人士。根據去年的最新統計,佛利蒙約有802名遊民,其中約600人流落街頭。
在灣區,自最高法院去年6月裁定地方政府可取締遊民露宿後,聖荷西和屋崙已大力展開掃蕩行動,舊金山也開始對露宿街頭的遊民開罰單。柏克萊儘管收容床位不足,但也允許市府人員清除遊民營地。安蒂奧克最近也通過一項全面禁止設立營區的法令。聖馬刁縣也規定,縣轄區(unincorporated areas)內的遊民拒絕前往收容所屬違法行為。
遊民權益人士認為,如果佛利蒙批准禁令,灣區將有更多城市為了防止遊民搬遷到他們的轄區而仿效佛利蒙的作法。這麼一來,遊民只會被從一個地區趕到另一個地區。地方政府不會獲得任何成效。
反對禁令的人也擔心,禁令中的協助和教唆條款將使幫助遊民的非營利組織和社區團體退縮,也使遊民不敢接受所需的服務。薇薇安‧萬直言:「當一個好鄰居送人三明治、毛毯、飲水,今後都將變成犯罪行為。」
佛利蒙新任市長薩爾萬(Raj Salwan)發出聲明表示,提案中的援助和教唆條款是為了阻止個人或團體建造非法和危險的建築物,以確保公共場所的安全,絕非是針對提供食物和物資的團體,從而引導人們尋求庇護和住房等能真正解決問題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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