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專頁/回美證未獲批 不可以離美
讀者問:
我申請親屬移民綠卡,I-485正在pending,想回國等綠卡。我計畫,地址改成別人家,到時候綠卡下來用回美證(AP)回美國拿綠卡。但是,問題來了。如果移民局要求補充資料,我人在美國境外,有什麼說法?如果體檢過期的人在美國境外,我必須回來做體檢再提交嗎?如果AP卡過期了,人還在美國境外,這時候要怎麼回美國?需不需要走之前就提前辦好AP延期?但AP沒批下來可以離境嗎?
答:
1.AP的有效期限是一年,從理論上,在有效期過期前回來都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在你離境期間,綠卡被拒絕,你返回美國將極為困難。另外,如果在離境期間錯過了打指紋、補體檢、補資料等,會影響你的綠卡。所以雖然有AP,也不建議在境外長期停留 。
2.AP沒有被批准,不可以離境,否則綠卡申請將被視為放棄。在AP過期前,必須返回,否則會導致嚴重後果。不可以AP剛批下來,還沒離境前就辦延期。依移民局規定,只有在AP過期前120天,才可以遞交延期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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