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客談/開示改革 從矯枉過正走向撥亂反正
已拖延達半個月的紐約州年度預算案談判終於取得了一個重大進展:州議會在開示(Discovery)制度改革的議題上與州長達成了初步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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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示」是一個專業性較強的司法術語,指的是檢察官在起訴嫌疑人時需要盡可能詳盡地提供證據材料,以確保被告獲得完整辯護的權利,這體現了憲政體制中對司法權的制約和對個人權利的保護。紐約州在2019年完成的刑事司法改革中,對「開示」做了極為嚴格的規定。然而在最近五年的實踐中,幾乎所有檢察官都在抱怨全新的開示法嚴重束縛了他們的手腳,令很多刑事案件因種種細節的不完美而起訴失敗,讓一些犯罪者不僅未能受到應有的制裁,甚至連案底都不用背負。
結果就是,我們常在社會新聞中看到一些慣犯,雖有多次被捕紀錄,卻因沒有被起訴的案底而有資格獲得保釋,然後一次次遊走在「司法旋轉門」中,一邊逍遙法外一邊重複犯罪。誠然,保護弱勢被告的初衷是良善的,但如果改革的步子邁得過大有時反而不利於真正的進步。
值得欣慰的是,當政者們正在試圖扭轉這一矯枉過正的結果。
紐約的州長行政權有限,而預算談判則是行政與立法權角力的有效方式。州長霍楚這次便是利用這一策略,把打了全新補丁的開示改革方案當作預算談判的籌碼。健全的民主制度從來不是長官的一言九鼎、駟馬難追,而良好的法律也從來都要在各方聲音得到充分考慮的情況下往復拉鋸、才能打磨成型。對於沒有接受過公民教育的華人新移民來說,這場談判既關乎自己未來的安全,也是一場不錯的美國民主體制運作實踐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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