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專頁/申請旅行證加快 有2種情況
讀者問:
去年夏天,我爸有了一次心梗之後,又進行複查,情況不是特別好,所以,我很想回家看父親。於是,我把各種心臟超音波檢查報告中英文發給了USCIS,還加了一份陳情表,希望可以加急expedite I-131。USCIS立刻回絕了,說這種情況不符合expedite要求,我非常無語,也更加憤怒。年前,我寄電子郵件給國會議員congressman和senator,希望能得到幫助,然後都沒回覆。我以為是大家放假了,可是到目前為止都沒回,所以,我昨天又發了一次,還是杳無音訊。我該怎麼辦?
答:
請求旅行證件的加快有兩種,一種是普通加快,另一種是緊急情況加快。緊急加快只適用於申請人因需在有限時間內接受醫療治療而有緊迫或關鍵的旅行需求,申請人因家庭成員或親密朋友的去世或重病而有緊迫或關鍵的旅行需求,或申請人及時申請了旅行文件並請求加速處理,但其案件仍在等待中,現在必須在15天內因緊迫或關鍵的職業旅行、學術或個人承諾而緊迫處理。根據你提供的情況,似乎你申請的是普通的加快。
你可以嘗試再次遞交加快審理請求,並提供更多支持文件,例如:醫生的正式聲明,如果你的父親的醫生能寫一封信,清楚說明你父親的情況和你的探視可能對他的病情恢復的重要性,這可能更有幫助;更新的醫療報告:任何最新的、顯示病情加重的檢查或診斷文件;強調人道理由:盡量用清晰主義的理由解釋你的簡短語言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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