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專頁/遞交I-864 需提供W-2和1099

讀者問:
我是美國公民,正在為父母申請綠卡。我的收入夠擔保,但過去幾年報稅都是跟配偶聯合報稅。根據I-864 instruction上這段話:如果不是聯合報稅,就提供個人的報稅紀錄。如果我不把配偶加進來聯合擔保,我就必須提供去年所有W-2和所有1099表格。我不清楚這個「所有」是否包含配偶的表格,看起來很繁瑣。是為了簡化表格,乾脆讓配偶也填一份I-864a作為聯合擔保人?
答:
你可能對I-864表格說明書上的那段話理解錯了。它所說的是,如果你提供的是聯邦個人所得稅申報表的複印件,你必須附上與申報表相關的每一份W-2表格和1099表格的複印件。如果你提供的是聯邦個人所得稅申報表的IRS稅務紀錄(Transcript) 而不是複印件,則無需附上這些表格的複印件,除非你與配偶聯合報稅且僅用你的收入來滿足資格要求。
根據法律規定,如果你本人的收入夠了,就不需要用你的家庭成員的收入來擔保,家庭成員也不需要填寫 I-864A。上面那段話,只是說,遞交I-864 時,你可以遞交聯邦報稅表以及所附的所有的W-2表格和1099表格來證明你的收入。你也可以遞交 IRS稅務紀錄 (Transcript),來證明你的收入。如遞交後者,就不需要遞交W-2和1099。
但是,如果你是聯合報稅,你自己的收入足夠擔保,你仍需要遞交證明自己收入的所有的W-2表格和1099。這並不是說,你配偶填寫I-864A,你就不需要遞交W-2表格和1099。
編按:
I-864表,也稱為經濟擔保書(Affidavit of Support),是重要的移民文件,為證明移民申請人有足夠的經濟支持,避免親屬類移民因公共負擔而被拒絕簽證、綠卡或入境美國。
I-864A表,正式名稱為「合同贊助家庭成員」(Contract Between Sponsor and Household Member),與 I-864表密切相關。當I-864表的主要贊助人收入或資產不足以滿足財務擔保要求時,用於將家庭成員的收入或資產計入總支持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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