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專頁/EB-1A申請被拒 還有其他補救法
讀者問:
我研究新能源材料,一年前提交職業移民申請的時候,論文引用數在2300左右。當時正要入職一所R2小學當教職。我找律師提交了EB-1A (傑出人才移民)和NIW (國家利益豁免),直到最近才收到RFE回信。
律師提了四個標準:發表學術論文 (36篇SCI論文) 及書籍專書 (4篇)。 Officer只認了審稿,說提供的專業資訊不全,缺少作者circulation,或是沒有提供我的工作等等。實際上,每篇報告都提到了我的名字和學校單位部分,也有發表文章的鏈接,我都highlight出來了。 Officer不認可我的研究工作有原創和重要。
我有五本領域教授的推薦信,詳細討論了我的工作,被忽略掉了兩份推薦信。律師說推薦信提供的有點少。回覆最後一條最離譜。 Officer忽略掉我的36篇論文,其中我作為一作有頂尖出版物共同作者的,也有Nature Energy這種交叉領域公認的高影響的書籍。 Officer籠統的說有些是非學術性出版物,並說出版物受眾應該為一般民眾。
律師說從業30年,沒讀過這樣的,感覺非常糟糕。我會用最大的努力準備回應,但也想知道萬一結果不行的話該怎麼辦?
答:
根據你的情況,你似乎收到了關於EB-1A申請的補充通知(RFE)。遺憾的是,USCIS審查員在某些特殊人才案件中可能會設置障礙,甚至曾否認過一位獲得奧斯卡獎的申請人。我想你和你的律師會努力回應RFE,希望EB-1A申請能獲得批准。如果EB-1A被拒,你可以等待NIW申請的結果,或者選擇重新考慮(motion to reconsider)、重新審查(motion to reopen,需有優先日期前就有的新成就證據)、向USCIS行政上訴辦公室(AAO)上訴,甚至向聯邦法院起訴。另一個選擇是重新提交申請。但請注意,在I-140申請中需告知USCIS你之前提交過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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