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專頁/綠卡核准時結婚未滿2年 拿臨時綠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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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毅律師主答
讀者問:
跟公民配偶在美國剛結婚一個月,最近一起主副申I-485。請問,如果直接提交一張結婚證書,會不會被要求面試或RFE(補件)呢?在I-485的資料中,除了結婚證書以外,加上一些婚姻證明資料,像是照片、租屋合約之類的,會不會減少被RFE的機率?最後會拿到十年綠卡還是兩年綠卡?
答:
1. 基於婚姻的綠卡申請,因盡可能遞交充分的證明婚姻真實的材料,如你提到的照片、租房合約、聯名銀行帳戶、親友證明信等等,這樣可以減少被RFE或被要求面試的機會。
2. 如果綠卡被批的時候,結婚還沒滿兩年,批的是兩年的臨時綠卡,在臨時綠卡到期前90天申請轉正。如果綠卡核准的時候,結婚已經滿兩年,批的是十年的綠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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