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叛逆期…面對熟齡離婚 專家提醒:得評估2大問題

結婚或許需要一點衝動,離婚卻必須深思熟慮。現代人面對婚姻的結束,不一定是有驚天動地的第三者介入,可能就只是個性不合,或步入中年時迎來的叛逆期;專家提醒,要離婚前最好先問問自己,「做好經濟和心理獨立的準備了嗎?」、「有情感和物質的支持系統嗎?」,如果沒有,也有不少人選擇轉個彎,走上「卒婚」的情感關係,大幅拉開與另一半的距離、各過各的生活。
「卒婚」一詞源於日本,是指夫妻維持法律上的婚姻關係,卻各自過著獨立生活,就像是從婚姻中「卒業」(畢業)。台灣國立台北護理健康大學生死與健康心理諮商系特聘教授李玉嬋說,這是一些婚姻不幸福的夫妻,為了「給孩子完整的家」而做出的決定,在孩子成年後,就會開始思考,給自己更大的自由跟空間。
李玉嬋指出,現在的中生代多半開始意識到,小孩以後不可能養父母親,以扶老來講也是如此,所以老年人已經不太有維持一段婚姻的期待,也傾向在65至75歲、還有生產力的階段,能給自己另一個選擇的機會,不管投入職場實現夢想,或追求另外的生活型態,甚至是第二春,「得要是自由單身才能去做這些事」。
現代女性受教育程度普遍,也不乏有自主收入的高知識份子,很多人認為這就是離婚的底氣,沒想到卻可能是泡影。諮商心理師靳秀麗說,離婚諮商是陪著個案一起釐清的過程,包含是否能接受離婚後的社會觀感,甚至可能背負的惡名、有沒有穩定的財務來支撐?情感支持系統是否健全?包含娘家是否能提供援助,有沒有知心朋友能傾聽心聲等。
靳秀麗舉例,曾有名50多歲的女士,退休在家反而不斷被先生嫌棄,對方甚至在外和其他女性打情罵俏,讓一生對家庭奉獻所有、順服先生的她委屈到想離婚,沒想到因為過去的收入都用於家庭開支,導致她沒有存款概念,就未必能承受得起離婚後的風險。
靳秀麗說,很多女性到了五、六十歲開始「搞叛逆」,迎來青春期後另一個個體化的過程,某人的女兒、妻子、母親等角色開始淡化、重新作回自己,這或許是60歲以上族群離婚人數增加的另一個原因。
針對這類「作回自己」而決定離婚的案例,台灣醫療衛生研究協會理事長、得聲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李兆環指出,曾有對夫妻經過反覆調解,太太仍未回心轉意,原先總是出口成「髒」的先生,開始透過送禮等方式挽回,但這位太太告訴她,「如果再早個十年,我會感動到落淚」,但自己為人妻、人母、媳婦的任務都已告一段落,只想作回自己,最後雙方在法院和解離婚。
李兆環說,很多時候的離婚,其實不是家暴,更沒有第三者介入,而是「生活失去激情」和個性不合等,有當事人認為感受不到對家庭的期待,覺得自己在家的功能「只剩下當提款機」,或覺得工作負荷重、伴侶卻無法感受自己的付出,覺得就像是被掏空,因而萌生離婚的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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