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審團義務服務
回顧二○二三年,有一件印象深刻的事情讓我記憶猶新,那就是參加陪審團服務。大約是七月底八月初的某一天,我打開信箱赫然看到洛杉磯最高法院的一封「陪審團義務傳票」的通知信,當時心中一緊,心想又要開始打電話了;腦中同時迅速回想上次是什麽時候收到的服務通知,好像是兩年前,大約是每兩年就有機會收到這種信。
信上要求首先要透過網路或者打電話登記,確定可以參加陪審團服務,然後按照指定的時間,也就是周五晚上七點,開始打電話給法庭諮詢,回覆是否周一要去法庭服務。
前幾次收到信件時,都是按照要求從周五開始打電話,自動語音系統會提示要求輸入的信息,核對姓名後,系統會通知你明天要不要去服務,如果不去服務請繼續打電話。這樣一直打到下周四,電話語音系統會說你完成了服務工作,每次這樣的經歷都讓我很開心,因為感覺自己榮幸地完成了一項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說實話,我並不是很喜歡這種義務服務,原因之一是我怕自己的爛英文,在法庭上會聽不懂專業用語,從而給出錯誤評判;其次是缺席工作,是要和公司主管打招呼並請假,雖然公司會准假,但是自己的工作誰來做。
這次收到參加陪審團服務的通知,我還是按照要求在星期五晚上七點開始打電話,我怕自己會錯過時間,還在手機上設置鬧鈴提醒,接連打了四天的電話,在星期四晚上按時撥通最後一次電話,本以為會和以往的幾次經歷一樣,聽到「你已完成了你的服務」,可是卻聽到「明天早上九點之前,要到Z法庭報到。」
Z法庭的地址在哪?語音電話並沒有留下任何信息,我只能馬上去Google查詢,之後發個信息給公司主管,告知我明天要去陪審團。第二天早上,早早離開家,搭乘公車來到Z法庭,按照指引找到陪審團報到的大廳,裡面已經有一些人坐在不同的位置了,大廳前面有個胖女人在分發登記表,要求每個剛進來的人填寫,然後再交還給她,這樣才能證明有出席。
陸續有人進來報到,胖女人收集了所有的登記表進到裡面的房間。大約過了九點半,室內很安靜,胖女人從裡面走出來,她對大家說:「下面叫到名字的人,要回答是不是能參加近期的一個陪審團服務,不能參加的人要說明原因。」接下來差不多有二十多人被喊到名字,有幾個人回答Yes,而大部分人都講出各種不能參加服務的理由。
胖女人讓這些被叫到名字的人,去另一個法庭報到,剩下的我們繼續等待。這時一位女士坐到我的旁邊,她用中文和我交談,她說她來到這裡很多次了,每次都因為不能講太多英文而沒被選中;我告訴她,這是我第一次來到現場。
這期間又有一批人被叫出去,直到十一點半左右,剩下的我們被告知已經完成服務,叫到名字的人,可以拿一張你已完成服務的證明離開。我急急忙忙地離開法庭,因為公司那邊還有幾件事情要處理。每個人生活在社會中,許多身不由己的時刻比比皆是,我們能做的就是按照規則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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