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任命法官裁定 田納西州反變裝法違憲
![聯邦地區法官帕克日前裁定,該州通過的全美首例禁止變裝秀法律「過於寬泛」並鼓勵「歧視性執法」,實屬違憲。圖為今年3月在田納西州的一場慈善變裝秀演唱會。(美聯社)](https://pgw.worldjournal.com/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wj/realtime/2023/06/04/22437210.jpg&x=0&y=0&sw=0&sh=0&sl=W&fw=800&exp=3600&q=75)
前總統川普任命的聯邦地方法官帕克(Thomas Parker)2日裁定,田納西州通過的全美首例禁止變裝秀法律「過於寬泛」並鼓勵「歧視性執法」,實屬違憲。
「淫穢內容固然不受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護,但民間風俗裡的『淫穢』材料與該法律規定的『淫穢』材料,存在差異,」帕克的裁決指出,「簡言之,最高法院多數人認為,露骨但不淫穢的言論,應和政治藝術或科學言論一樣受到保護。」
帕克舉例指出,根據該反變裝法,女性表演者穿著「貓王」秀服模仿搖滾巨星「貓王」(Elvis Presley),就有可能被視為「假扮男性者」而面臨受罰風險。
田州禁止變裝秀法律3月2日由共和黨主導的議會通過後,共和黨籍州長李伊(Bill Lee)迅速簽署,原定4月1日生效,讓田州成為全美第一個禁止變裝秀的州。但帕克3月即站在挑戰該法規團體的一邊,暫時阻止執行法律。
該法禁止在公共場所或任何可能有未成年人出入的地方進行變裝歌舞表演,違法的表演者可能被控輕罪或重罪。
總部位於孟菲斯的LGBTQ+劇院「喬治之友」 (Friends of George's)3月提出申訴,稱該法將對他們產生負面影響,因為他們製作的表演「以變裝為主」且沒有年齡限制。該劇院3日聲明表示,「這場勝利代表對抗仇恨的勝利」,並指該裁決肯定了他們作為藝術家的憲法第一修正案權利。
該法案主要發起人之一、田州參議會共和黨領袖約翰遜(Jack Johnson)表示,該裁決讓人失望且「令人費解」,「此裁決可悲地讓那些支持讓兒童接觸性娛樂的人獲勝」;他希望州檢察長提出上訴。
田州議會3月挺進通過的反變裝法,是田州今年通過的第二項針對LGBTQ+ 族群的重大提案;另一項也由共和黨支持通過並獲州長簽署的禁止提供田州兒童性別確認(gender-affirming)醫療法案,也已受到法律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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