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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憾事無證據 托嬰中心監視影像將強制上傳雲端

衛福部預告修正「托嬰中心監視錄影設備設置及資訊管理利用辦法」,強制要求托嬰中心上傳監視影像至中央建置的雲端空間。圖為示意圖。(記者林伯東/攝影)
衛福部預告修正「托嬰中心監視錄影設備設置及資訊管理利用辦法」,強制要求托嬰中心上傳監視影像至中央建置的雲端空間。圖為示意圖。(記者林伯東/攝影)

虐嬰事件頻傳,當家長要調閱托嬰中心監視影像時,常遇到影像保存不當或設備毀損,導致無佐證證據。衛福部預告修正「托嬰中心監視錄影設備設置及資訊管理利用辦法」,一改監視影像由托嬰中心自行保存30天,改強制上傳至中央建置的雲端空間,違者最高可罰卅萬元,最重可廢止設立許可。

不過托嬰團體認為,政府不該把資源疊加在本就設有監視器的托嬰中心,而是應關注兒虐比率更高的居家保母。

現行規定,托嬰中心需設置監視錄影設備,影像保存卅天。但據衛福部統計,2021年至去年6月,地方調查托嬰中心涉兒虐、疑似虐待或不當對待案件共114件,然而2020年至去年11月,監視設備因人為操作不當或損壞共十件、例行稽查發現損毀經限期改善31件。

衛福部社家署長簡慧娟表示,影像上傳雲端,有助於兒虐事件發生時的影像調閱,也保障收托嬰兒與教保人員權利。如果托嬰中心規避、妨礙或拒絕上傳影像,可依兒少權法開罰3至30萬元,並按次處罰,最重可廢止其設立許可。

中華孕嬰童教保聯合總會總會長蔣叔融表示,與居家保母相比,托嬰中心收托兒童遭虐待比率低,不少孩子在居家保母家中受虐、死亡,卻找不到原因,在沒有監視系統的情況下,托育死角多,增強訪視也未必有效。托嬰中心2020年至今發生102件兒虐事件,反觀居家保母同期間發生7000餘件兒虐,政府應把經費花在預防居家保母虐嬰,而不是把有限的資源一再疊加於已經裝設監視器的托嬰中心。

蔣叔融認為,並非反對裝設監視器,而是擔心影像上傳雲端恐有資安疑慮,孩子臉孔在網路上流竄,會讓家長恐慌、不滿,衛福部未提出系統管理權責,將於預告期間向衛福部表達抗議。

簡慧娟回應,居家保母是在家中托育,屬於私領域,不適合裝設監視器,托嬰中心則是相對公開的專業托育場合;未來在居家托育的考核、訪視頻率比托嬰中心更高,不同托育場域應有相應的管理方式。

雲端 資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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