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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來頭一遭 台參謀總長將到立法院報告

1998年9月30日,參謀總長唐飛(左一)到立法院國防委員會列席備詢。(本報系資料照片)
1998年9月30日,參謀總長唐飛(左一)到立法院國防委員會列席備詢。(本報系資料照片)

台灣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召委馬文君,已經排定本周三(26日)邀請國防部報告今年漢光演習實施狀況。國防部將安排參謀總長梅家樹,陪同部長顧立雄前往報告。這將是25年來,台灣參謀總長首度現身立法院。

早年台灣採取軍政軍令二元化,參謀總長直接對三軍統帥總統負責,與國防部長的關係,不是單純上司與部屬。由於軍令大權集中於總長,尤其當時台總長郝柏村上將被外界視為「強人」,因此第一屆增額立委當中,不分朝野都有人主張,應該邀請他到立院報告。

1987年11月21日,時任副參謀總長執行官蔣仲苓上將,才首度以身兼中科院長的身分,到立法院報告備詢。原本兼任中科院長的參謀總長郝柏村,則於此之前不再兼任中科院長。他到1989年底轉任國防部長,才首度到立院報告備詢。

至於參謀總長,則先於1990年2月28日,到國民大會報告。不過當時的總長陳燊齡上將,報告完畢後就按時離席,並未留下聽取國代發言。

1992年,陳水扁當選立院國防委員會召委,更將邀請總長報告視為要務,軍方則堅持軍令系統不屬立院監督。在民進黨與新黨立委聯手下,1994年10月5日,國防委員會通過譴責拒絕出席的參謀總長劉和謙上將。

接下來一直到1998年7月24日,大法官作成461號解釋,認為參謀總長為國防部長的幕僚長,負責國防重要事項,屬於憲法67條2項所指「政府人員」,除非因執行國家安全之軍事業務而有正當理由外,不得拒絕應邀列席立院所設委員會並備詢。但詢問內容若涉及重要國防機密,免予答覆。

在大法官釋憲之後,9月30日,參謀總長唐飛赴立院國防委員會報告,創下歷史紀錄。1999年3月31日,繼任總長湯曜明上將也循例前往立院報告。在此之後,隨著國防二法通過,軍政軍令一元化,軍權統歸於部長,總長權力大不如前,儼然等於部長的執行官,此後也就不再有受立院之邀,到立院列席備詢的狀況。

國防部 大法官 陳水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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