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懲獨是否由第三國引渡?陸委會:不必過多聯想
中國公布懲獨「意見」後,外界擔心因中國與他國的條約,是否會遭第三國遭引渡。陸委會今日表示,檢閱中共與他國簽訂的條約都有政治犯不引渡的條款,且基於聯合國原則,兩邊法律都認為有罪才能引渡,不必過多聯想。
大陸委員會27日下午舉行例行記者會,有記者提問中國與其他國家簽訂司法引渡條約,中國是否會利用第三國引渡來懲治台獨,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在會中作上述表示。
梁文傑表示,檢閱中共跟其他約60個國家所簽訂的引渡條約,基本上都有政治犯不引渡的條款,另外基於聯合國的原則,兩邊法律都認為有罪才能夠引渡,分裂國家罪是政治罪,判斷凡是發達、先進國家,都不至於會因為分裂國家罪把台灣人引渡到中國,所以這部分目前暫時不需太多聯想,但也不排除有些國家可能配合,所以還是得提醒民眾注意。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21日下午在國台辦聯合舉行記者會,公布「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這項意見於21日發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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