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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健身房公告「禁大媽入內」 還列出8大判定標準

南韓仁川一家健身房貼出「禁止大媽入內」公告,引發熱議。示意圖,非文中健身房。(Photo by Danielle Cerullo on Unsplash)
南韓仁川一家健身房貼出「禁止大媽入內」公告,引發熱議。示意圖,非文中健身房。(Photo by Danielle Cerullo on Unsplash)

韓國先鋒報(The Korea Herald)11日報導,一家位於仁川的健身房張貼公告「禁止大媽入內」,並附上「大媽」的八項判定標準,引發爭議。

這間健身房貼出的公告還附加了說明:「只有具備教養和優雅的女性才能進入」。

健身房列出了區分「大媽」與「女性」的標準,表示無論年齡或婚姻狀況,滿足以下條件的人就會被視為「大媽」:

1.不分年齡,喜歡占便宜。

2.無論去哪裡都會引起別人抱怨,但本人渾然不覺。

3.搭乘公共運輸時會占用孕婦專用座。

4.兩人到咖啡店只點一杯咖啡,並要求店家多給一個杯子。

5.偷偷將食物垃圾丟進公共廁所或馬桶。

6.捨不得花自己的錢,但花別人的錢就無所謂。

7.記憶力和判斷力不足,說過的話一直重複。

8.跌倒後除了上帝之外不會有人想幫。

健身房老闆在接受採訪時表示,他之所以張貼這個告示,是因為符合上述條件的人給他帶來了巨大傷害。

他說:「一些『ajumeoni』(對年長女性的尊稱)將一籃子的衣服帶到健身房洗,把熱水開著一兩個小時,導致水費翻倍;還會對年輕女性會員發表性騷擾的言論,像是說妳應該很會生孩子之類。」

店家公告中使用了「ajumma(阿珠媽)」這個單字,意為大媽、大嬸,多年來這個詞變得包含貶義,如今一般韓國人會避免在公共或正式場合使用。

報導指出,雖然韓國憲法第11條明載不得因性別、宗教和社會地位而歧視他人,例如韓國國家人權委員會在2017年裁決「兒童禁入區」構成歧視,但由於國家人權委員會缺乏對企業執行裁決的法律權力,所以此裁決只是一項「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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