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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專頁/I-485受雇公司不實 面談應坦承

申請旅遊簽證時填寫了不真實的雇主,後來的H-1B簽證、PERM或I-140申請,都如實填寫雇主,會影響辦綠卡嗎?(圖/123RF)
申請旅遊簽證時填寫了不真實的雇主,後來的H-1B簽證、PERM或I-140申請,都如實填寫雇主,會影響辦綠卡嗎?(圖/123RF)

李翼民律師主答(李亞倫律師合夥人)

讀者問:

我目前正在準備I-485調整身分的表格,但我過去申請簽證的工作經驗有些不一致。2010年申請旅遊簽證時,我在DS-160申請表上填寫了我父親的公司名稱作為我的雇主,但當時我實際上在一家美國公司工作。由於這家美國公司在中國沒有分支機構,所以並沒有幫我繳交退休金保險。然後,我就加入了父親的公司來繳我的退休金保險。後來我申請L-1簽證的時候,我就填寫了那家美國公司為我的雇主。此後,無論是H-1B簽證、PERM或I-140申請,我都如實填寫這家美國公司作為我的工作經驗。 現在我擔心美國移民局在審查我的I-485申請時會發現這種不一致。 請問,若遇到這種情況該怎麼應對呢?

答:

回答這個問題,我假設你在I-485申請表的第71個問題:「你是否曾經在入境美國、進入美國簽證所需的申請文件或任何其他類型的移民福利文件中的任何信息撒謊、隱瞞 或歪曲? 」而你的答案是「否」。

在這種情況下,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的裁決官員可能會選擇忽略它,因為那是很久以前的事,而從那時起你就一直在申請上據實相告,並且迄今為止沒有遇到任何問題。

此外,如果了解真實情況,裁決官員可能會認為這種不實陳述與簽證簽發無關。另一方面,更嚴格的裁決官員可能會將你的不真實陳述標記為一個問題,即官員可能認為你在2010年沒有將美國公司列為你的雇主,從而增加了你獲得遊客批准的機會 ,從而做出了重大不實陳述。 

如果在綠卡面談期間被問到這個問題,最好坦白事實。對你有利的一些因素可能是這種誤傳是十多年前的事;從那時起,你一直積極據實相告你的所有申請。你盡職盡責地維持了身分並繳納了稅款。你在2010年旅行B-2到期之前離開了美國,你(大概)可以被批准為永久居民。你可能會提到你將你父親的公司列為你的雇主,因為該公司為你支付了退休金保險,但官員可能會發現這無關緊要,因為你實際上並未在該公司工作。

坦白說明此處的不一致之處,官員可能會決定寬大處理,並無論如何都會批准你的I-485,特別是如果這種不一致是你申請中唯一的危險信號,並且你給人的印象是一個有禮貌、善良品性的人。

簽證 退休金 移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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