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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專頁/主申請人先於受扶養人拿到綠卡 並不罕見

讀者問:

本人申請EB-1B,排期已到,剛拿到綠卡。配偶和我交的I-485,但配偶案子目前還未決定。想問一下,對於配偶狀態後面的審理是完全獨立的?還是會有一定的影響?

答:

受扶養配偶的I-485申請通常取決於主申請人(即你)的資格。你已經收到綠卡,這表示你的主案已被視為已獲得批准。如果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認為你的婚姻關係是真實的且受扶養人沒有受到不得入境美國的懲罰,那麼該受扶養人通常會獲得批准。就婚姻而言,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可能會調查婚姻關係,特別是如果夫婦在提交I-485申請前不久才結婚。美國移民局也可能正在進行背景調查,所以延遲了。移民服務局在授予永久居留權之前要確定申請人不是恐怖分子、沒有犯罪紀錄或其他不得移民的犯罪紀錄等。家屬們過去可能也有自己的移民檔案紀錄,美國移民局在做出決定之前必須對其進行審查。主申請人的案件先於受扶養人的案件進行裁決的情況並不罕見。

移民局 綠卡 美國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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