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勞勃·狄尼洛公司歧視與報復 女助理獲賠120萬
影星勞勃·狄尼洛(Robert De Niro)前任私人助理羅賓遜(Graham Chase Robinson)控告遭雇主性別歧視與報復官司,大陪審團9日判決狄尼洛成立的運河製作公司(Canal Productions)賠償她120多萬元。
羅賓遜指控狄尼洛害她在毀人身心健康的環境中工作,陪審團認定狄尼洛本人虐待她的罪名不成立,但聘雇她的公司性別歧視與報復兩項罪名成立,應付她兩筆各63萬2142元賠償金。
羅賓遜2019年4月辭職後,和老闆互告,狄尼洛因本案出庭三天,其中兩天坐在證人席上。
41歲的羅賓遜告訴法庭,80歲的狄尼洛和他女友提芙妮‧陳(Tiffany Chen)聯合欺負她,害她不得不放棄她本來深愛的工作。陪審團宣讀判決時,她面露微笑,陪審團成員離席後,她更忍不住滿面笑容擁抱律師。
狄尼洛的律師蕭恩斯坦(Richard Schoenstein)說,律師團將提出審判後動議,要求降低賠償金。
狄尼洛和女友各自對法庭表示,是羅賓遜看不上運河製作公司;說要留住她,非得滿足她愈來愈多的要求不可。
狄尼洛指出,狄尼洛的年薪本來是10萬元,他為滿足羅賓遜的要求,加薪到30萬元,職銜也升為製作與財務副總,但工作內容幾乎沒變。
狄尼洛又說,羅賓遜辭職時,偷走他500萬點飛行旅程里程(約值8萬5000元)。
蕭恩斯坦8日結辯時,還請求陪審團命令羅賓遜退還那筆錢,「不是要你們處罰她。」
羅賓遜提告前,狄尼洛的律師就已經先告她「背信棄義」,「怠忽職守」,求償600萬元,但遭陪審團駁回。
羅賓遜的律師韓納凡(Brent Hannafan)結辯說,這兩周的聽審屬民事審判,請陪審團務必做出判決,「不僅為了羅賓遜,也為了所有民事訴訟的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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