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須占新車67%? 眾院否決拜登案
![加州沙加緬度的一處電動車充電站。拜登政府原本要求2032年之前,美國國內銷售的新車67%必須是電動車。但這項規定已遭眾院否決。(美聯社)](https://pgw.worldjournal.com/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wj/realtime/2023/12/10/28061758.jpg&x=0&y=0&sw=0&sh=0&sl=W&fw=800&exp=3600&q=75)
眾院本周投票禁止拜登政府推動嚴格的汽車排放法規,該法規將在2032年以前使67%的新車改為電動車。
法案提案人、密西根州共和黨眾議員沃伯格(Tim Walberg)表示:「雖然電動車可能在未來的汽車產業扮演重大角色,華府也不應該忽視其他技術,如氫能、油電混合、內燃引擎等。」
眾院本次否決將為白宮帶來威脅,白宮稱這將「災難性地損害」聯邦環境保護署(EPA)發布汽車法規的能力。
試圖重返白宮的前總統川普曾誓言推翻拜登政府的電動車法規。
環保署4月表示,與現有的2026年要求相比,提議的2027年至2032年標準將減少56%的排放量,即減少13%的年平均汙染。
環保署預計,到2055年這些法規將減少超過90億噸的二氧化碳排放,相當於美國去年二氧化碳排放總量的兩倍多。最終法規原預計於明年初推出。
汽車製造商、經銷商和美國聯合汽車工會(UAW)呼籲拜登政府最後制定較不嚴苛的提案。
聯合汽車工會代表通用汽車(General Motors)、福特汽車(Ford Motor)及斯特蘭蒂斯(Stellantis)工人,該工會7月表示,EPA的提案應該「更佳地反映遵從法規的可行性,以便讓預計採用的零排放汽車定於可行的水平上,更漸進式地增加嚴苛程度,並在更長的時期內實踐。」
豐田(Toyota)汽車稱EPA提出的嚴苛要求「極端且超出歷史規範」,稱該提案實際上是電池電動車的強制令。
「眾院能源與商業委員會」民主黨首席議員帕隆(Frank Pallone)表示,共和黨正試圖以立法剝奪讓交通環境更潔淨的多年成果,讓人民生活於汙染源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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