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蘇里法官改判冤獄33年男無罪 檢方提出上訴、不放人
密蘇里州聖路易郡巡迴法官聖海塞爾(Jason Sengheiser)22日推翻對非裔男子鄧恩(Christopher Dunn)的定罪,鄧恩因謀殺罪坐牢33年,但他始終宣稱清白。
聖海塞爾的裁決可讓鄧恩獲釋出獄,法官在裁決書寫道:「密蘇里州須立即釋放鄧恩」;鄧恩原本被判無期徒刑,不得假釋。不過監獄尚未釋放鄧恩,因為共和黨籍州檢察長貝利(Andrew Bailey)對法官裁決提出上訴,密州典獄局發言人說,該局正在等待上訴結果。這是數周內,二度發生法官裁定放人,卻因檢察長反對而無法獲釋的案例。
幾周前,聖海塞爾舉行三天的聽證會,深思熟慮後,做出扭轉現年52歲鄧恩一生的裁決。
1990年5月18日,15歲的羅傑斯(Ricco Rogers)與一群十多歲的青少年在屋外玩耍,當時一名槍手朝羅傑斯開槍,羅傑斯傷重不治。
槍擊事件後,自稱目睹槍擊事件的12歲小戴維斯(Michael Davis Jr.)與14歲的斯特普(DeMorris Stepp)指證鄧恩殺害羅傑斯,鄧恩被判一級謀殺罪成立。
不過,小戴維斯與斯特普成年後,先後撤銷證詞,並坦言當初遭受警察和檢察官威脅,才被迫做偽證。
聖路易郡巡迴檢察官戈爾(Gabe Gore)今年2月提出動議,尋求撤銷罪名,聽證會於5月舉行。
聖海塞爾在裁決中寫道,「巡迴檢察官已清楚證明被告『實際上是清白的』,摧毀對鄧恩定罪的基礎,因為新的證據,沒有一位陪審團經合理考量後,繼續支持對鄧恩的有罪判決。」
鄧恩的律師翠西亞‧布希內(Rojo Bushnell)對法官聖海塞爾的裁決感到「欣喜若狂」,身兼「中西部清白專案」(Midwest Innocence Project)執行董事的布希內發出聲明表示,「克里斯現在期待以自由人的身分,與妻子和家人共度家庭時光」。
密蘇里州檢察長辦公室反對撤銷鄧恩的定罪,密州律師在5月的聽證會上,堅稱小戴維斯與斯特普最初的證詞有效。
密州司法廳副廳長翠斯汀‧埃斯特普(Tristin Este)在聽證會上說:「該判決準確且必須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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