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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質疑蕭曾「回復」國籍 蕭美琴親上火線回應

民進黨正、副總統參選人賴清德(左二)、蕭美琴(右二)3日在競總前封街造勢,蔡英文總統(中)也到場助講。(記者許正宏/攝影)
民進黨正、副總統參選人賴清德(左二)、蕭美琴(右二)3日在競總前封街造勢,蔡英文總統(中)也到場助講。(記者許正宏/攝影)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王欣儀、游淑慧質疑民進黨副總統參選人蕭美琴2002年才申請身分證是否曾放棄國籍又回復?賴清德競選總部發言人戴瑋姍昨天表示,蕭美琴自始至終都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也從未放棄中華民國國籍,亦無回復國籍問題,參選資格皆合乎相關規定,期盼社會各界以正確資訊為事實基礎,不實討論應適可而止。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0條規定,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且曾設籍15年以上之選舉人,年滿40歲得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回復國籍、因歸化取得國籍、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者,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民進黨發言人、立委林楚茵說,國民黨惡意扭曲蕭美琴曾放棄國籍,這是帶風向的「選舉操作」,可惡可恥,凸顯國民黨無知,更是對海外僑胞的歧視。她說,「國籍法」規定,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自然具中華民國國籍;蕭父具中華民國國籍,蕭美琴依法擁有中華民國籍,而身分證是依「戶籍法」取得,沒身分證等同沒國籍是沒常識又不懂法律,更是選舉操作的惡意造謠。

蕭美琴4日陪同民進黨台中市第二選區立委林靜儀車隊掃街。蕭美琴提出三點說明:第一,她從來沒放棄中華民國國籍,所以也沒有回復的問題。第二,因其母為美國人,她早年曾經擁有美國籍,但在2002年放棄,相關證明、文件都有,多次選立委經過選舉的考驗,第三,2000年她在總統府任職時,有很多討論,是因為國籍法和戶籍法有不同身分和規定,她擔任僑選立委當天就取得中華民國的身分證,這些問題也在進入立院後獲得解決。

王欣儀指出,蕭2000年擔任總統府顧問時只有華僑護照,2002年擔任立委才辦了中華民國身分證,但蕭從小在台南讀國小、國中,之後才去美國,她就讀這些台灣學校時照理有中華民國國籍才對,除非是以「外僑」就讀。

游淑慧在臉書貼文,蕭美琴曾說「經過多次詢問各國代表處,放棄美國籍、只有華僑護照,就無法取得包括日本、泰國、美國及許多歐洲申根國家簽證…美國在台協會官員也告知,放棄美國籍又沒有台灣身分證字號及永久居留權護照,只是一份旅行證件。」

游貼出蕭美琴的口述報導強調「我認為她(蕭美琴)是分得清國籍和戶籍」。游說,蕭於2009年描述自己2002年申請宣誓成中華民國國民過程,報導指出「因為我在日本出生,媽媽是美國人,從小只有美國籍,如果放棄,就變成無國籍。為了申請中華民國國籍及護照,我幾乎跑斷腿…」。「2002年2月1日就任立委前,我先去申辦放棄美國籍,等拿到立委就任證書,馬上宣誓成為中華民國國民,『總算回到家了!』」

游淑慧表示,她無法從蕭美琴自述判斷蕭是自始沒有中華民國國籍、2002年才歸化取得國籍?還是曾有過中華民國國籍,後來因故喪失,2002年才回復取得國籍?但不論是雙重國籍、歸化或回復,依法都是不得參選正副總統的。

曾任立法院第九屆僑選立委的國民黨前立委童惠珍昨表示,僑選立委參選資格是連續八年不能有戶籍的中華民國國民,參選成功必須馬上放棄美國籍;在海外出生的小孩只有華僑護照,要入籍必須具備滿20歲、來台居住滿一年以上,當時蕭美琴可能無法滿足相關條件,以致申請國籍卡關。

蕭美琴國籍爭議 各方說法 製表/政治中心
蕭美琴國籍爭議 各方說法 製表/政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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