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白集/那些擁有大砲的人 多做事不要只會打小鳥
一名退休女護理師,去年在LINE群組轉發「全台牙醫公會在幫陳時中動員,每人發500元」的訊息,遭新北調查處蒐報,士林地檢署依選罷法將她起訴。士林地院近日認定她並無惡意,判決無罪,並認為檢調根本是「大砲打小鳥」。
從某個角度看,我們都是「小鳥」。那名護理師做的事,也是我們尋常百姓常做的事。我們收到訊息,覺得有趣或有參考價值,便轉發給朋友。但在千萬隻「小鳥」之中,有一隻被機靈的大砲鎖定,於是,牠就成了可憐的誹謗犯。
問題在,擁有大砲的人握有很大的權力,他們卻是懶惰的。要追查假訊息的元凶,太費時費事,不如抓無辜的轉發者比較快,也便於交差。從調查局情蒐,到地檢署立案,都大剌剌把無辜者送進法院。試想,士林地院若要判護理師有罪,到處「小鳥」那麼多,辦得完嗎?所有自重的法官,都會覺得辦這種案件是浪費生命吧!
擁有大砲的台灣官員,卻越來越擅長此道。詐騙集團手法日新月異,但政府逮到的永遠都是「車手」,而非首腦。更高明的詐團,則設置招待所邀官員酬酢。而唐鳳占著數位部長職務,一直在國外從事「數位合作」,卻任由國內數位詐騙猖獗。
感謝士林法院醍醐灌頂,也致我們的檢警調和那些擁有大砲的人,請多做點實事,不要只會打鳥!(轉載自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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