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致中代父回應:不可能認罪 海外資產願全捐公益
![陳水扁之子陳致中。(本報資料照片)](https://pgw.worldjournal.com/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wj/realtime/2024/05/17/29672991.png&x=0&y=0&sw=0&sh=0&sl=W&fw=800&exp=3600&q=75)
針對總統府正式宣布前總統陳水扁特赦案無此決定,陳水扁之子陳致中昨晚在臉書回應,他代表陳家鄭重重申,2009年開庭對外的承諾,性質為選舉結餘款之海外帳戶資產絕非不法所得,不可能認罪,惟本於「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的信念,若最終陳家可自由決定款項用途,願全數作為國家社會公益使用。
台北地檢署指出,目前扁家判刑定讞部分,執行沒收犯罪所得與罰金的金額已超過11億元(台幣,下同,約3400萬美元),未執行的扁家海內外帳戶財產還有7億多元;其中,扁家在瑞士帳戶遭凍結資產約還有4.5億,檢方仍積極希望追回。
台北地檢署統計指出,目前有關陳水扁判決定讞的龍潭購地案、陳敏薰買官案等,包括陳水扁個人2.79億元的犯罪所得、扁家則共計6.95億元;併科罰金部分,陳水扁的2.5億元、吳淑珍2億元,等於總計11億4500萬元都已執行入國庫。
檢方表示,目前判決定讞的四案中,還有7億多元的扁家國內、外資產尚未執行,且7億多元資產並不包括不動產部分。
2010年阿扁因龍潭購地案遭判刑定讞,當時特偵組共扣押扁家不動產、珠寶及現金等資產,超過11億元,另外,扁家利用賄款輾轉洗錢到美國,購買位於紐約、維吉尼亞州的兩處豪宅,經美國司法部查扣拍賣後,扣除美國分享後,歸還台灣的拍賣所得款約4800萬元。
當時特偵組在海角七億外,陸續又查出扁家藏放在國泰世華金庫中的10餘億現金,輾轉透過買豪宅、透過人頭轉匯到的海外,進而查出扁家在瑞士帳戶約4.5億被凍結;另外,黃芳彥也曾傳訊讓特偵組查扣吳淑珍寄放在他身上的數顆鑽石。
陳水扁目前遭判刑定讞的包括龍潭購地案,法院認定扁珍夫妻收受台泥4億元賄款;陳敏薰買官案部分,扁珍夫妻被法院認定收賄1000萬;另外二次金改中的元大併復華案,扁珍夫妻收受元大2億元賄款。吳淑珍另外在判決定讞的南港展覽館案中,被認定收賄9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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