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競選小物抽佣 陳智菡等人恐列被告 嗆檢方「誣陷好人」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政治獻金假帳案,調查局北機站清查金流發現,民眾黨涉嫌利用網紅帶貨手法,吸引選民用折扣碼購買競選小物,再從中分潤,涉嫌違反政治獻金法,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等人恐從證人改列被告偵辦。陳智菡等人強調是勞務報酬被曲解為侵占政治獻金,質疑檢調刻意入人於罪。
檢調前天以證人身分傳喚陳智菡及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副秘書長許甫、台北市議員黃瀞瑩等人,為進一步釐清政治獻金與競選小物關聯性,昨提訊柯文哲競選辦公室財務長李文宗進一步釐清,訊後還押。另外,檢方也提訊沈慶京,沈坐輪椅到北檢。
政黨法19條規定,政黨為宣揚理念或從事活動宣傳所發行的出版品、宣傳品銷售須給政黨使用,這些政治獻金須造冊、列管與申報,當中若涉及配合金流操作或轉入私人名下,恐須負法律責任。專案小組指出,利用折扣碼購買競選小物,表面上是購買商品,事實上就是政治獻金,並非勞務所得。
據調查,民眾黨長期對外籌募政治獻金,柯文哲自帶流量的氣場,不僅讓黃瀞瑩擁有高人氣,加上陳智菡,許甫、吳怡萱都是媒體人出身,形成新一代政治網紅,吸引不少熱情粉絲捐款,捐款民眾會收到折扣碼,可用便宜價格換取KP棒球帽、連帽T恤、胸針、貼紙、杯套、托特包等競選小物,陳智菡等四人皆有銷售佣金分潤,違反相關規定。
陳智菡表示,木可推出競選小物,民眾黨正在打總統大選,幫忙宣傳、出席活動確實有獲得勞務報酬,但不是抽佣或網紅帶貨,檢方拿片面資訊錯誤理解,商業行為被曲解為侵占政治獻金,難道從事勞務得到合理薪水費用都不合法?都要被抓去關?政治獻金跟競選小物不同,檢調搞混很多基礎事實,政治獻金歸政治獻金、木可小物歸木可小物,木可推出的競選小物是純粹商品販賣行為,不是政治獻金。
「檢方的作法不但脫離實務,而且是刻意入人於罪、誣陷好人。」陳智菡說,一整天連續訊問,幾乎都是同樣問題,不斷迴旋、重複跟挖坑,重複置換概念設陷阱。她還說,民眾黨配合檢調釐清案情,檢察官才說不要公開偵查內容,結果隔天馬上透過媒體放話。
吳怡萱表示,實際付出勞務、幫忙宣傳商品,取得勞務報酬卻被抹黑成「抽佣」,現在更無限上綱稱來自政治獻金,木可商品不代表就是募款小物,勞務報酬也不代表抽佣,甚至是不法所得;檢方搞不清楚還誤導視聽。
黃瀞瑩也稱「我覺得非常不公平」,檢調清楚勞務報酬分別,有幾分證據就該講幾分話,到底是誰透過媒體帶輿論、帶風向,檢方公信力在哪?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控圖利京華城及違反政治獻金案等案,迄今遭羈押106天,台北地檢署近日將偵結,柯文哲想從看守所寄出文件,日前透過律師團遞狀,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請求准許寄送文件」,北院分案後尚未做成裁定。昨有媒體報導,柯此舉動傳是有意請辭黨主席職務。吳怡萱回應,柯文哲目前還在羈押禁見中,無從得知相關細節,呼籲媒體與外界勿妄加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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