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交保 北檢抗告 高院裁定撤銷發回更裁
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及政治獻金等四大案,上周遭台北地檢署依貪汙圖利、收賄等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於台北時間27日凌晨裁定,羈押中5名被告交保,北檢立即對柯文哲、應曉薇、沈慶京、李文宗等4人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29日裁定發回北院更裁。
抗告卷宗27日深夜11時送進高院,分案後由法官潘怡華抽中,行政庭長王屏夏為合議庭審判長,合議庭28日早上開始閱卷,經過近一天書面審理,29日上午9時公告裁定結果。
此次北檢對柯文哲等人提出抗告,理由主要也聚焦於逃亡。法界人士坦言,起訴移審後檢察官是否能提抗告,至今有不同見解,有法官認為既然被告移審、案件繫屬法院,被告在審理中就是法院的人,無檢察官置喙餘地,但檢察官主張本身也是案件當事人,仍有抗告救濟權利。
實務上,起訴移審後人犯經法院釋放,檢方再提抗告案例並不多,普通案件下,檢方大多摸摸鼻子放棄,但柯文哲涉貪案高度矚目,加上充滿政治色彩,檢方自然不願退讓半步,傾全力主張人犯應羈押,就算抗告翻盤機率不高,仍會有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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