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2日提憲訴法覆議 在野批升高惡意 另2法暫留中不發
立法院日前三讀修正憲訴法、選罷法及財劃法等三法,其中憲法訴訟法去年12月24日送達行政院,依法若要移請立法院覆議,期限為今年1月2日;行政院認為修法衝擊自身訴訟權,2日行政院會針對憲訴法拍板提起覆議案。
民眾黨立委林國成批評,行政院動輒對立院通過、執政黨不愛的法案提覆議,造成兩院惡意螺旋,也彰顯民進黨「習慣透過大法官掌握政治」。
行政院長卓榮泰日前指出,修法等同廢掉司法院重大功能,行政院會站在該有的角度和立場維護各種權益。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證實,2日是憲訴法提覆議的最後一天,當天將在行政院會通過,正式提出覆議案。這也將是台灣憲政史上第15次覆議案。
知情人士透露,憲法法庭因人數問題無法開會,直接影響政院的訴訟權;根據司法院統計,憲法訴訟法2022年上路以來至去年底,有99.1%的案件皆由人民聲請,衝擊人民救濟權利,且新法的施行日期為「自公布起施行」,法案生效當天,許多還在受理中、審到一半的案件,將全部喊停。
但在野對政院的做法不埋單。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批評行政院此舉不恰當,她說,憲訴法涉及憲法法庭運作,行政院有什麼好窒礙難行?若司法院對修法有意見,可以再提修法,且明定大法官最低出席人數和提高判決門檻,這在全世界民主先進國家都有清楚規範,行政院提出覆議,就只想要杯葛立院通過的法案。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雖尊重憲法賦予行政院的覆議權,但他質疑行政院動輒對立院通過、執政黨不喜歡的法案提出覆議,將造成立法、行政兩院惡性互動的螺旋,絕非國家之福。
至於留中不發的財劃法、選罷法兩法,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林思銘表示,立法院處理完憲法訴訟法覆議案、總統公布後,財劃法、選罷法兩法將一併送出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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