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綠再提覆議突襲 財劃、選罷法藍待憲訴法上路才送出
行政院對憲法訴訟法提出覆議,昨遭藍白聯手否決。民進黨團將針對憲訴法提暫時處分、聲請釋憲;藍營認為,憲訴法經總統公布生效後才能釋憲,將在憲訴法上路後,才會把財劃法、選罷法、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等公文送出立院,防止春節期間遭政院再提覆議突襲,讓朝野過個好年。
憲訴法覆議闖關失敗,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說,後續將啟動的救濟程序,包括暫時處分、釋憲文件都已準備好,隨時可以送出。
據了解,民進黨提出暫時處分、釋憲的理由,將主打憲訴法第43條,關於暫時處分規定並未修正,與其他條文產生矛盾,故有機會可以突破,但法界看法不一,仍有待現在的八位大法官,依照專業做最終判斷。
國民黨團針對後續憲政攻防沙盤推演,認為總統府、行政院、民進黨團一定要在憲訴法經公布並生效後,才可以提出釋憲。
此外,立法院三讀通過的選罷法、財劃法修法,國民黨團考量賴政府可能的反制手段,函請立法院長韓國瑜暫緩咨請總統公布;而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條文,也尚未送出立法院。
據悉,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立院議事人員已初步校稿完畢,公文已在韓國瑜桌上。不過由於行政院已經表明,將針對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提出憲法救濟,提出覆議是可能的選項,而若行政院在收到立法院函文後,即可能在下周四的院會中就發動覆議。
若政院下周四提覆議,依法立法院應於送達15日內作成決議,立院須在1月30日(大年初二)前做成決議;而若政院23日提覆議,立院則須在2月6日前作決議,朝野立委恐需在春節期間處理覆議案。
立院將在21日休會,國民黨團盤算,將選罷法、財劃法、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等晚點送出立法院,防止政院提出覆議,在春節時突襲朝野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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