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眼/硬吞美豬還不夠 連標示都不行
美國總統川普宣布「對等關稅」,關稅大刀還未砍下,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已率先公布「2025年對外貿易障礙評估報告」,再度對台灣要求落實豬肉產品原產地表達關切,用意十分明顯。
這不是美方對此事第一次表達關切。台灣要求落實豬肉產品原產地標示,並對進口豬肉的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最大殘留容許值(MRL)做出規範等作法,早就讓美方不爽,USTR這份報告進一步指出這些做法是「不正確地暗示美豬產品(包括萊克多巴胺豬肉)存在食安疑慮。」
台灣因為擋不住美方壓力,在2021年1月1日開放含有萊克多巴胺的美豬進口。但政府深知民眾對美豬的疑慮,因此在開放後採取多項配合管理措施,包括食品標示規定:強制要求進口豬肉進行標示;檢疫及查驗:加強進口肉品的檢疫和查驗,以確保食品安全。
同時,政府也提供平衡基金、強制豬隻死亡保險等措施,支持台灣豬農產業。在推廣台產豬肉方面,鼓勵使用台產豬肉,特別是對中小學營養午餐和國軍肉品的供應。
種種作法,要說台灣是故意卡美豬,實在是不可承受之重。其實,民眾偏好台產溫體豬,進口冷凍豬肉市場占比有限,而多數民眾不愛吃美豬,不只基於對於萊克多巴胺危害人體的不安心,也跟不習慣美豬的口感有關。舉例來說,同樣是進口美國牛,即使民眾同樣有「瘋牛症」疑慮,但不少人喜歡美牛口感,標示美牛不見得對銷量有影響。因此市面上餐廳商家廣泛標示「本店使用台灣豬」,與其說是政策規定,倒不如說是店家在商言商的經營方式,不想影響生意,若據此指責台灣政府刻意設下非關稅貿易障礙,是過度演繹。
何況,台灣對所有進口豬肉都有標示規定,不僅限於美豬。根據衛福部的規定,所有含有豬肉或豬可食部位原料的食品,無論是進口或國產,都必須在包裝或菜單上標示豬肉原料的原產地。這意味不僅美豬,其他國家進口到台灣的豬肉也需標示原產地,以確保消費者知情權。
民眾上超市採購或餐廳用餐,經常可見台灣的店家不只標示美豬、美牛,也會標示出澳洲牛等,對食品標示產地,是保障消費者權益,選擇自己愛吃的,何錯之有?台灣既已開放美豬進口,美方應該自行想辦法提升台灣民眾對美豬的喜愛,若要求台方連標示產地都不行,不覺得欺人太甚?(轉載自聯合新聞網「重磅快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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