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出軌案 台鐵認拍到土石流無人通報 8人受懲處
![台鐵229次新自強號,6月21日經過花蓮秀林鄉崇德及和仁間路段時,疑似撞擊到落石,列車卡在清水隧道內,乘客下車步行。(記者王燕華/翻攝)](https://pgw.worldjournal.com/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wj/realtime/2024/07/04/29938437.jpg&x=0&y=0&sw=0&sh=0&sl=W&fw=800&exp=3600&q=75)
台鐵229次新自強號列車上月21日行經花蓮崇德至和仁間,碰上土石流,導致列車出軌、九人受傷,事後爆出監視器在事故前19分鐘就拍到土石流,卻無通報。台鐵昨公布調查報告,事發時確實有人員值班,卻在土石流發生前3分鐘離開去上廁所,事發當下也未注意監視器螢幕,總計懲處八人,包含董事長杜微自請處分。
台鐵產業工會認為,政治責任不應波及基層;交通部長李孟諺說,台鐵當前第一要務應是盡力維繫蘇花路廊通行安全,要求杜微堅守崗位,個人懲處將待各相關單位最終檢討報告完成,再做議處。
台鐵調查,花蓮工務段值班規定為24小時派員監看,6月21日當天,負責值班監控的羅姓值班人員曾在土石流發生前三分鐘離開監控處上廁所,事發當時雖在值班室,但該員坦承沒有注意到監視器螢幕。
杜微表示,土石流告警設施是以雨量有無超標作為預警值,事故當日一小時累積雨量為1.5毫米,遠低於50毫米的預警值,導致監控人員疏於注意。
懲處八人包括羅姓值班人員記申誡兩次;花蓮工務段長、工務處長謝曜宇各記過一次;副總經理陳宗宏、總經理馮輝昇、養路室組長、工務處副處長各申誡一次。杜微也說,這次事故他要負起責任,上周已向李孟諺自請處分。
至於事發當時努力煞車導致手部骨折的司機員陳俊良記功兩次、列車長記功一次,另有兩名服務員嘉獎兩次。
杜微表示,未來改善措施包含野溪疏濬整治、增設土石流溢流告警系統、CCTV監視及水位針,人力從一人變兩人24小時監看等,並擬定全路路線防護計畫。
台鐵產業工會秘書長朱智宇批評,監控室值班員須一人同時監看10多台螢幕,雨量若達預警值,工務段長或副段長要打電話通知監控室值班員,值班人員再特別監看該段螢幕,但值班員沒收到通知,當然就不會通報。
朱也質疑,杜微因台鐵安全遭社會質疑,有政治責任,自請處分是一回事,但這個處分是否連帶基層員工也要負起政治責任,還是只是長官想拉著員工一起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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