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自白種大麻治病 法院兩度減刑
吳姓男子在家種大麻,開花後採收風乾製成毒品,落網坦承自己罹患憂鬱症,要緩解症狀才製毒;法院除依自白減刑,也考量他難忍病痛無法理性思考,製毒是為解除憂鬱病痛,認定「實有可憫之處」,依情堪憫恕第兩度減刑,近日依製造二級毒品罪輕判二年十月徒刑。
檢警調查,吳男自稱要緩解憂鬱症,購入大麻種子在家自行栽培發芽,還架設燈管日照、施肥等,成功種出30株,並待其開花採收大麻花,製成二級毒品供己施用,警去年12月搜索破獲,檢方依毒品罪起訴吳男。
檢方偵查期間,吳男坦承製毒,警方也查扣他在網路張貼種植大麻文章、栽種相簿相關物證,且吳男買來大麻種子,經澆水、施肥及燈照,最終把成品風乾研磨後施用,構成製造二級毒品罪。
判決指出,吳男在偵查、審理均自白,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減刑一次。另考量吳男種植大麻30株,查扣活株僅26株、大麻花1枝,大麻葉3袋,數量不多,製造過程簡單,非專業大規模栽種行為,犯罪情節輕微。
法院審酌吳男自述罹患憂鬱症,為紓緩本身病症才栽種製造大麻,並提出身心科門診佐證,足見製毒並非為賺金錢、好奇或貪圖一時享樂,是因憂鬱症才施用大麻解除痛苦,認定犯罪動機「實有可憫之處」,再依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第二次減刑。
法院指出,吳男無視禁令栽種製造毒品大麻,考量是為供己施用、數量不多,沒有流入市面,犯罪所生損害不大,且因難忍病痛無法理性思考,決定輕判兩年十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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