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不起罰鍰 失聯移工到案被拒再失聯 成台灣治安隱憂
今年上半年,基隆某派出所警方帶著六名失聯移工到移民署基隆專勤隊投案,驚覺其中三人已在桃園「自首」,卻因繳不起5萬元(台幣,以下同)罰鍰、又無法被收容,遭桃園專勤隊「退貨」後轉向基隆,最後因為二度被退,再度失聯。
台灣失聯移工數量不斷攀升,「一邊遭退貨、一邊危及治安」情形,正在全台上演。
本報系聯合報日前報導失聯移工收容爆量,形成「移工犯罪圈」衍生治安隱憂。進一步追蹤發現,關鍵原因是移民署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並於今年3月上路,逾期停留或居留者的行政罰鍰,從原本2000元到1萬元(約62到310美元),提高五倍為1萬元至5萬元(約310到1550美元)。許多移工繳不起罰鍰、加上遣返程序冗長,導致專勤隊人仰馬翻卻事倍功半。
一名移民署官員說明,過去失聯移工自行到案,準備1萬元罰鍰、近萬元機票,可以迅速遣返;但罰鍰提升到5萬元之後,失聯移工自行投案若繳不出罰金,因不能收容,必須請離後催繳,再不繳交才能註銷自行投案條件,待該移工再次到案,才能以「查處」名義收容。
在臨時收容所多日後,移民署必須先派人戒護至台北、宜蘭、南投和高雄四所大型收容所,大型收容所再窮盡一切方式進行催繳,再不繳才會依行政罰法建議免罰5萬元;對於繳不出機票費用者,則以就業安定基金協助支付,也讓失聯移工「等著被查處」常態化。
該官員指出,由於自行到案不用收容,過去每年約有8000人到1萬2000人自行到案,可迅速離境,收容所與專勤隊人力還可應付;但如今失聯移工「等著被查處」已經常態化,不僅大型收容所時常處於「滿水位」狀態,威脅收容安全,臨時收容所也經常爆量收容,遣返程序少說也要三周。
移民署統計,去年1到9月總查處人數為2萬994人,今年下滑到1萬6947人;其中,自行到案人數大幅降低,若從3月修法提高罰鍰計算,3到9月自行到案人數,從去年7775人銳減到今年2593人。
內政部移民署副署長陳建成指出,僅賴國安機關查處作為,顯見無法有效解決移工失聯的問題;整體政策仍須透過跨部會合作,共同強化源頭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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