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ike吸金7億 董座判刑10年 金主、地下盤商也重判
台灣城市動力十多年前推出公共電動機車EBike,卻經營不善,董事長洪國修涉與金主蕭明道、地下盤商劉協誠聯手哄抬股價,騙民眾購買未上市股票及增資,吸金近7億元(台幣,下同,約2150萬美元)。新北地方法院依違反證交法、公司法判洪男十年、蕭男八年六月、劉男七年六月徒刑。
判決指出,洪國修2010年成立台灣城市動力,2011年推出EBike,二度辦理增資,實收資本額帳面1億200萬元,隔年結算虧損9945萬餘元,財務距股票上櫃差距甚遠,因虛收股款,股票在市場上不具流通價值。
洪透過中間人認識蕭男及專門銷售未上市股票的盛峰企業社負責人劉男,蕭男也是盛峰出資者;蕭男2013年10月出資1億元,其中7000萬元發行700萬新股,隔年1月再出資4200萬元發行280萬新股,製造大量資金挹注假象。
三人再以不實投資評估報告書,宣稱將在2014年第二季公開發行、第四季興櫃,未來粗估年營業額逾400億元;2013至2017年預估稅後淨利達數十億元至上百億,已有數十廠商加入共同規格電池交換系統聯盟。
實際上台灣城市動力2013至2016年年營收均不超過1000萬元,每年虧損1000至6000萬元。三人利用媒體「業配」廣告置入多家主流媒體誇大報導公司前景,使十餘名投資人誤認台灣城市動力營運績優、將上市櫃,共購入1117萬1000股未上市股票6億4756萬餘元。
2014年10月洪男以文宣指公司吸引多家財團洽談合作,有兩家是台灣前十名跨國企業集團,另世界最大電芯廠在台負責人也親自洽商策略聯盟合作,又騙十餘位民眾投資5224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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