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偵結 柯文哲涉收賄、侵占遭求刑28年半
北檢偵辦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今天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圖利、侵占、背信等罪起訴柯文哲。檢察官認定柯文哲收受賄賂並侵占政治獻金,向法院求處總計28年6月徒刑。
柯文哲捲京華城容積率案、政治獻金案,台北地檢署今依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公益侵占、以木可公司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起訴,批他圖利財團百億並收受千萬賄賂,而且還撕碎便條紙,上頭也記載共犯出境和木可內帳有無檢查等文字,可見犯後態度不佳。
北檢針對收賄罪部分具體求刑15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台幣,下同),褫奪公權10年;公益侵占捐贈民眾黨政治獻金部分求刑5年;侵占木可公司求刑6年;眾望背信部分求刑2年6月。
專案小組自今年5月分案後,經近7個月偵查,柯遭羈押113天,今偵結,最快下午裁定柯文哲、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柯文哲辦公室主任李文宗5人是否續押。
檢方追查京華城改建弊案,懷疑容積率從560%一路暴增到840%恐存在官商勾結,今公布的調查結果,認為涉貪汙圖利、行收賄,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涉透過高階幹部7人210萬元,捐政治獻金給柯文哲作為貪汙行賄「前金」,達到840%容積率,後涉行賄1500萬元作為「後謝」。
早上9點多涉案人分兩車押解至北檢,第一車有時任柯文哲競選辦公室財務長李文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第二車是北市議員應曉薇、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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