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影射小三 高虹安怒告 周玉蔻不起訴確定
媒體人周玉蔻前年九合一選舉期間,在臉書發文質疑立委、新竹市長候選人高虹安,與涉入高女助理費案的關鍵人物、男友李忠庭「當時有老婆」,影射高虹安是「小三」。高虹安為此提告周玉蔻涉犯選罷法及加重誹謗罪,台北地檢署經查,認為周玉蔻消息來源為徐姓、邱姓兩位名嘴,縱與事實不符,但也非全然無據,因此依罪證不足將周女不起訴。高虹安聲請再議,台灣高檢署審查後駁回再議,周玉蔻不起訴確定。
2020年11月2日,周玉蔻在個人臉書上發文,表示指邱姓名嘴在某政論節目曾表示,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反對高虹安與助理李忠庭交往的理由,是「人家當時有老婆」;2019年高虹安與李男交往時,李男仍有婚姻關係。高虹安認為周玉蔻言論不實,影射她與有婦之夫交往,涉嫌貶損自身名譽,並影響選民投票行為。
周玉蔻到案時,辯稱消息來源是身為資深媒體人的徐姓和邱姓名嘴,2人曾向鴻海相關人士採訪查證,並曾在同一政論節目上評論此事,自己僅引述2人說法,將節目錄影內容重點貼在臉書上。高虹安則表示,她是在2018年3月認識郭台銘,同年5月進入鴻海認識李男,但李男早於2015年5月1日就與前妻離婚。
經檢察官調閱李男戶籍資料確認此事,但徐姓、邱姓名嘴都證稱,當初郭台銘因為看到李忠庭的人事資料寫已婚,才反對高、李兩人交往。檢察官因此認定,周玉蔻有一定消息來源,且言論與公共利益有關,雖與事實不盡相符,但無法排除主觀上確信為真,因此將她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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