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冰妍被指變相報銷 央視點名逃稅 「這回要涼了?」
繼新生代女星宋祖兒、蔣依依爆出逃漏稅後,明星的稅務問題再次引發熱議。「央視網」近日發文「明星偷逃稅的N種套路」,除揭露范冰冰、鄭爽、鄧倫等逃漏稅的各種手法外,更點名批評女星袁冰妍,消息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
據央視報導,明星們逃漏稅的手法大致分為「陰陽合同」、「拆分合同」、「轉換收入性質」和「變相報銷」等4大類,並列舉鄭爽、鄧倫、薇婭等人的運作模式。其中,范冰冰採用常見的「拆分合同」,在電影「大轟炸」劇組拍攝過程中實際取得片酬300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408.6萬美元),其中,1000萬元申報納稅,其餘2000萬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個人所得稅618萬元(約84.1萬美元),少繳營業稅及附加112萬元(約15.2萬美元),合計730萬元(約99.4萬美元)。
而上海市稅務局認定鄭爽利用「陰陽合同」,在「倩女幽魂」中實際取得的1.56億元(約2124.1萬美元)片酬,其中4800萬元(約653.5萬美元)為片酬收入,而另外1.08億元(約1470.5萬美元)則通過虛假合同,以「增資」的形式進入到鄭爽實際控制的公司,從而達到隱瞞收入進行虛假申報、偷逃稅款的目的。
鄧倫和薇婭則是利用「轉換收入性質」,通過虛構一些並不存在的業務,把個人勞務報酬轉換為個人獨資企業的經營所得,甚至成立多家公司把收入進行多次拆分,從而在虛假申報基礎上進一步獲取稅收減免優惠,這就構成了嚴重的偷漏稅行為。
文章最後提到,拍過「將夜」、「琉璃」等出色作品的袁冰妍,是在錢進入公司賬上之後,再由公司向股東本人支付與生產經營無關的消費性支出,以這種「變相報銷」的方式,把錢轉到自己的個人名下。袁冰妍自從爆出逃漏稅風波而「被消失」在娛樂圈後,屢傳作品過審而將上映的傳聞,這次遭央視網「點名」,引發網友揣測袁冰妍是否「真的要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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