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嘉玲隔6年再演舞台劇 挑戰40場「香港式離婚」
香港女星劉嘉玲繼2018年「奪命證人」後,相隔六年再演舞台劇「香港式離婚」,首度伙拍黃子華。黃子華表示,劉嘉玲起初拒絕接演,因過往演舞台劇好折磨,但最終被子華和劇本吸引,考慮了幾個月終答應。黃子華透露聯同監製、編劇跟劉嘉玲談合作,用劇本勾引對方。
綜合媒體報導,舞台劇「香港式離婚」將於12月在香港演藝學院演出40場,劉嘉玲與黃子華近日聯同編劇黃詠詩,監製王耀祖,演員楊詩敏(蝦頭)、楊淇及梁浩邦出席記者會。
黃子華表示原本起用全舞台劇演員,但感覺神遇般叫他找劉嘉玲做女主角,編劇和監製也有同感,認為那麼獨特的角色,非劉嘉玲莫屬。
劉嘉玲表示,初時一口拒絕,「我喜歡舞台劇,因很神秘及很有力量,但每次演出都給自己很大壓力,現階段我想舒服些,所以一聽到找我演舞台劇,我非常決絕說『不做』,當知道黃子華演出才說可以想想」。她一想便數個月,在農曆新年後才答應演出。
劉嘉玲透露跟創作班底及黃子華見過一次面,當時被黃子華的獨特魅力吸引,經過考慮,覺得既然遇到好劇本、好對手就應嘗試,希望創造出經典舞台劇。
黃子華笑說,沒想到與劉嘉玲首次合作就要「離婚」。
劉嘉玲受訪時稱演舞台劇過程痛苦但又快樂,他們不擔心演出40場會體力不支,劉嘉玲說︰「我做過63場,但排練過程時,要摸索角色及如何做到最好,很折磨人,需要很多體力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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