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棄自己的湯姆(五)
花了老子幾十萬,你說屁大點事?老馬氣不打一處出。
湯姆說:「能用錢解決的問題根本就不是問題。」
老馬減少了湯姆的生活費,防止他沒完沒了地去夜場浪蕩。可是他這邊減少了,何秀蓮那邊卻增加,但凡湯姆開口要錢她都給。富家公子馬湯姆,仍舊過著揮金如土的生活。
到了技校最後的寒假,湯姆與另一位十六歲少女重演暑假的戲碼。老馬氣得幾乎沒得腦血栓,又拿出二十二萬來收拾殘局。
何秀蓮這次也坐不住了,罵女孩子們不知廉恥,為了嫁入豪門,見到有錢的男孩就寬衣解帶。她倒是認為自己的兒子半點責任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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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姆技校畢業,不想打工,讓老馬打本給他開一間酒吧。在他看來,哪怕在自家工廠做事,也是替別個打工。老馬說:兒子,你才十八歲,毫無社會經驗,開酒吧是不是太早了點兒?湯姆說:我在酒吧玩了這麼多年,什麼樣的大場面都見識過,經驗豐富得很。
低聲訴求無效,那就撒潑打滾。老馬縱然疼愛兒子,理智還在,說什麼也不點頭。他希望兒子到他的工廠,從基層做起,等熟悉了整間工廠的運作,轉做管理,以後接管工廠。但湯姆不聽他的,開不成酒吧,就整天遊手好閒,與社會上的閒雜人等吃喝玩樂。做不做事,他都能從何秀蓮手中拿得到錢揮霍,半點不焦慮。
老馬勸何秀蓮不要太過縱容兒子,何秀蓮說他還小,喜歡玩就讓他玩唄,咱家又不差那點兒錢。老馬無奈,默默拿了湯姆的身分證回廠登記,給他掛個空職買社保、醫保。
到了湯姆二十歲那年,有天跟老馬說,他又讓一名女子懷上了他的小孩。該名女子提出,要嘛結婚,要嘛給一百萬分手費。(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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