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打擊公屋濫用 80萬戶須申報
為加強打擊濫用公屋,香港房委會本月收緊「富戶政策」,住滿2年至9年的公屋戶會收到申報表,須填報在港是否持有住宅物業。此外,房屋署也將重點排查長者公屋是否有人居住。
綜合大公、文匯報報導,房委會目標在2025年10月前為全港80萬公屋戶進行申報,若拒絕填報或存心瞞騙,又無證據解釋,或被中止租約收回單位。
房屋署署長羅淑佩說,已向首階段約8.8萬公屋戶發出申報表,要求於11月底之前交回,若有人拒絕填寫申報表或有心欺瞞,最嚴重或會中止租約收回單位,將收回單位派予輪候人士。
羅淑佩又強調,未來房署將使用科技打擊濫用公屋,包括偵查和感應方面的科技,同時會與其他專業部門合作偵查。惟她指,使用科技涉及住戶私隱,當社會對打擊行動、尤其是涉及犯法的濫用公屋情況有足夠的公眾支持度,署方會使用較多不同科技和手段。
另據文匯報報導,
香港目前60歲或以上長者公屋住戶可豁免入息及資產審查,有意見認為長者也應納入審查機制內。羅淑佩表示,社會向來優待長者,「不希望趕走(公屋)長者在外靠退休金或積蓄租屋過活。」但她認同,人口老化下,擁有住宅物業的長者公屋住戶比例或上升,署方會研究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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