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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發文杯葛區選 香港前電台主持遭通緝

香港示意圖。(圖:shutterstock)
香港示意圖。(圖:shutterstock)

2017年12月離港的45歲前網台節目主持人黃世澤,早前在社交平台發布直播影片和帖文,內容涉煽惑他人杯葛區議會選舉,被廉政公署通緝。此外,38歲男子文榮鋒涉在臉書轉載黃的帖文,昨被法院提堂,控以違反選舉條例,獲准保釋至明年1月15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

香港01報導,黃世澤下午在其YouTube頻道回應稱,早有心理準備會有此一日,形容「無也點傷到我」,他稱一來不會再返香港,二來已入英籍,「在香港沒有親戚朋友了」。

明報報導,文榮鋒報稱電腦程式員,被控一項「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罪。控罪指出,被告今年10月31日至12月4日期間,於「Sam Man」名下臉書帳戶展示一篇日期為今年10月31日的帖文,煽惑另一人在今年區議會一般選舉不投票。

據報導,控方稱已準備好答辯;辯方大律師邱治瑋申請將案押後6周,以待被告索取文件和法律意見。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將案押後至明年1月15日,並批准被告以5000元(約639.5美元)現金保釋,其間不准離港、須居於報稱地址,另若更改住址,須於24小時內通知廉署。

報導稱,廉署表示,被告轉載的文章,原由黃世澤(45歲)在兩個社交媒體平台發布,帖文附有一條連結,內容為黃世澤煽惑他人在區議會選舉不投票的直播影片。廉署表示,黃世澤面對3項控罪,即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他涉分別在3個社交媒體平台展示相關的一段影片及兩則帖文。黃世澤已於2017年12月離開香港,裁判法院已簽發手令通緝他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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