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23條立法諮詢「逾98%支持」 意見書1.3萬少2002年8成
為期1個月的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國安條款)公眾諮詢結束,香港保安局說收到意見逾9成8表支持,但收到93份反對意見,其中逾10份來自境外反華組織及潛逃者。律政司說會盡快敲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相對2002年共3個月的諮詢,當時港府收到逾10萬份意見書,今次較當年銳減8成6。
香港基本法23條內容是要求香港就國安本地立法。在香港主權移交20多年來,圍繞這一立法香港社會續有爭議。港府向立法會提交基本法23條立法公眾諮詢文件,於1月30日展開公眾諮詢,2月29日結束。
港府保安局說,在諮詢期共籌辦近30場諮詢會,約3000人次參與,收到超過1萬3000份意見,當中98.64%表示支持及提出正面意見,反對的有93份,當中有超過10份是來自境外反華組織或潛逃外國的人。
港府保安局發言人稱,結果顯示立法建議獲大部分巿民支持。律政司長林定國說,會全速整合諮詢結果向立法會匯報,盡快敲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香港大律師公會2月28日才向港府提交就23條立法的書面意見書,同意港府應履行憲制責任,自行就23條立法,禁止普遍被認為對國家安全造成重大威脅的罪行。
大律師公會昨召開記者會說,有關立法的罪行中,特別是新增的概念及罪名定義要清晰,以免市民誤墜法網,條例亦應提供恰當的豁免或抗辯理由,例如在諮詢文件涉及「竊取國家祕密」罪中,公會建議可加入「公眾利益」作抗辯理由。
香港新聞組/香港1日電
明報報導,基本法23條立法建議保留煽動罪及引入境外干預等罪。大律師公會向港府提交意見書,建議收窄「煽動意圖」及「境外勢力」定義,包括仿效其他普通法地區,加入煽動暴力意圖。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表示,同意特區有憲制責任立法,同時維護國安與保障人權相輔相成,缺一不可,立法時定義清晰。公會也建議草案仿效類似「港區國安法」第4及第5條,加入保障人權及法治條文。
此外,港澳辦夏寶龍前天完成在香港考察,分析稱,夏寶龍在基本法23條立法諮詢期訪港,但沒有高調談及23條立法及政治,相信是為避免嚇怕港人及外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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