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戴耀廷等5被告首日求情 控辯雙方爭議「首要分子」量刑
港版國安法實施接近4年來,最大規模的一次檢控、民主派初選47人案,45名罪名成立的被告25日開始分6批出庭求情。首批求情的5名被告,包括前香港大學法律系學者戴耀廷等人,控辯雙方爭議「首要分子」的定義及量刑級別。
綜合港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16人否認控罪,14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連同早前認罪的31名被告,45名被告分批進行求情。法官25日起先聽取五名被告求情,包括認罪的前港大法律學院副院長戴耀廷(60歲)、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37歲)、前民主動力召集人趙家賢(39歲)、前區議員鍾錦麟(36歲),以及曾發起「三投三不投」的吳政亨(46歲)。
本案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及陳仲衡審理,不設陪審團。
案中31名被告包括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前立法會議員胡志偉、毛孟靜,以及多名年青的抗爭派黃之鋒、岑敖暉及袁嘉蔚等,在正式開審前認罪,他們大部份已經還柙超過3年。
港區國安法下「顛覆國家政權罪」的量刑,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者,可判處終身監禁或10年以上監禁;對積極參加者可判處3年以上10年以下監禁;對其他參加者,可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有通宵排隊輪候法庭旁聽席的支持者表示,以國安法首名被告唐英傑被判監9年為例,憂慮戴耀廷等罪成被告,可能被重判更高刑期。
據報導,多名民主派支持者24日傍晚開始,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大樓外,通宵排隊輪候旁聽席。通宵排隊12小時輪候旁聽席的退休人士吳先生表示,他由案件首次提堂開始就關注,特別同情首被告戴耀廷,認為戴耀廷有關民主派初選的構思並沒有犯法,因為當時沒有人知道全國人大常委會會制訂港區國安法。
代表戴耀廷的資深大律師黃繼明陳詞表示,戴耀廷的量刑起點應該是3年,考慮到他及早認罪可扣減三分之一刑期,最終判刑應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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