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4初中生製炸藥 後山試爆起火被捕 1人疑黑幫
香港警方23日在追查香港專業教育學院(IVE)觀塘分校大樓一處山坡火警時,揭發中學生炸彈黨,他們通過網上購買各種化學物品,再到該處山坡隱蔽空間測試炸藥,不排除有「貪玩」成分,嘗試混合不同化學物測試效果。
大公、文匯報報導,警方在9小時內拘捕4名中一和中二男生,並在現場、疑犯住所及公屋山坡,檢獲90個瓶裝及袋裝可製造爆炸品的化學原料、劇毒物山埃、電槍、刀斧等武器和實驗器具,又在疑犯手機中發現製造爆炸品的化學程式。警方正調查他們背後的犯案動機,包括是否涉及政治目的、受黑暴餘毒影響和有否幕後黑手操控等。
東九龍總區高級警司鍾麗詒24日公布案情指,現場為香港專業教育學院(觀塘)校舍大樓底座與斜坡之間一個面積約5000平方呎、高約兩米的隱蔽空間。23日下午約3時半,警方接報指有兩名男子在上址縱火,並經鐵絲網缺口逃去。
警員到場後發現該處有3個行李箱,箱內和附近有大量化學品,又發現打火機、壓縮氣罐、防毒面罩及滅火筒,以及大量實驗器具包括量杯、漏斗及酒精燈,和一支電槍、三把斧頭及一把軍刀。
警方爆炸品處理課及港府化驗所人員到場調查,由於部分化學物品穩定性較低,需即時移離現場。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翻查附近閉路電視及情報分析,至24日零時許鎖定4名疑犯身份並將他們拘捕,並在其中一人家中檢獲小量懷疑爆炸品。
調查顯示,4名疑犯都曾到案發現場,有人更承認在網上購買有關化學品,並多次到現場燃燒部分化學物品做實驗,而IVE觀塘分校只是他們隨機找到的測試地點。4人中有兩人13歲,兩人15歲,分別讀中一及中二,相識至少7年,分別就讀區內4間中學,其中一人有黑社會背景。
另據明報報導,根據少年犯條例,任何10至13歲兒童不得判處監禁,而14至15歲少年人倘有任何其他適當處理或懲罰方式,亦不得判處監禁。律師梁永鏗表示,少年法庭一般會考慮涉案爆炸品數量、被告角色等,倘罪責較重,14至15歲「也有機會要坐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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