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初選案重判 港學者:45人刑期四平八穩 上訴難度高
香港民主派初選案19日判刑,45人被判有罪,刑期從4年2個月到最重10年,對於政府應否就刑期上訴惹來爭議。港大法律學院客座教授陳文敏20日表示,雖控方可對法庭裁定時指「港區國安法」顛覆罪的刑期分級制不完全適用於串謀控罪,提出異議,但從犯證人以外的各個被告刑期均在「(分級制的)判刑範圍」,認為「控方很難提出上訴」。
台灣民間團體、在台港人20日召開記者會聲援泛民派人士,批評港府濫用「國安法」惡法沒收香港的民主發展,直指「一國兩制」是徹徹底底的謊言。有港人嘆道,此案不光是對47位個人,也是對曾經參與初選投票的61萬港人的判決。
明報報導,陳文敏20日在商台「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表示,「港區國安法」訂明,顛覆國家政權罪的須參照刑期分級制,法庭裁定串謀控罪「嚴格上不屬國安法罪行」,在判刑上保留彈性,「不一定要跟(分級制)最低判刑」。
陳文敏稱,4名「首要分子」的量刑起點均超出分級制的10年下限,戴耀廷判囚10年「是很巧妙」,其餘3人則因協助控方才獲減刑。他續稱,各被告的量刑起點「絕對不輕」,控方以刑期嚴重不足上訴的難度相當高,形容「法庭幾乎保障了它的(判刑)結果」,結果「四平八穩」。
此外,政府20日強烈譴責和反對一些美西方國家的政府當局及官員(包括美國、英國、歐盟、澳洲、加拿大等)、反華組織、反華政客、外國媒體等,藉初選案對港府「肆無忌憚地作出失實抹黑和惡意攻擊」。
美國國務院20日凌晨發聲明,強烈譴責初選案裁決,形容判刑「不公(unjust)」和「嚴苛(harsh)」,並促請立即無條件釋放45名被告;又稱將對多名港府官員施加簽證限制,但沒披露確實對象。
文匯報報導,香港多個團體昨日前往美英等國駐港領事館抗議,聲援遭定罪的45名被告,香港政界人士亦紛紛譴責美西方勢力公然干預中國內政和香港特區事務。
民建聯副主席周浩鼎、陳學鋒率領多位區議員及青年民建聯成員到美領館抗議。他們表示,香港法院在審訊涉案的多名被告時,一直保持公平公正,嚴格根據證據、依照法律規定及原則而判刑,所有被告均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的保障下接受公平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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