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國批跨境通緝 港稱依法追究13逃犯 批外力虛偽雙標
香港特區政府24日宣布,對潛逃海外並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和活動的13名涉案逃犯,西方多國批評香港國安處跨境通緝、打壓異見;港府發言人表示,香港居民的人權和自由受憲法和基本法的堅實保障,任何外國或外部勢力企圖詆毀香港情況,只會理屈詞窮,絕不會得逞;美、英、加三國也有跨境通緝措施,是典型的虛偽「雙標」。
文匯報報導,港府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所賦予的權力,24日刊憲宣布將7名外逃反中亂港分子包括許智峯、郭榮鏗、袁弓夷、郭鳳儀、任建峰、許穎婷、邵嵐,列為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指明潛逃者,對他們的施加措施包括「禁止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等」、「禁止與不動產相關的某些活動」、「與涉及有關潛逃者的合資企業或合夥相關的禁止」及「撤銷特區護照等」。同時,香港特區政府警務處國安處新增通緝6人,包括鍾劍華、鍾翰林、劉珈汶、何良懋、鄭敬基、張晞晴,每人懸賞百萬港元。
據報導,港府發言人表示,7名指明潛逃者一直潛藏美國及澳洲,並在當地繼續公然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勾當,煽動分裂國家及請求外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區進行「制裁」、封鎖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並繼續肆意勾結外部勢力包庇其惡行,因此有需要採取是次措施強烈打擊。
報導指出,發言人又說,「事實上,所有的指明措施,包括撤銷特區護照及其申請資格,符合人權,而不少國家包括美國、英國、加拿大也會就不同的通緝犯施行該等措施。任何外部勢力及別有用心者,在特區政府提出相關措施後,詆毀盡責、忠誠和依法維護國家安全的香港特區,實乃典型的虛偽『雙標』。」
發言人指,香港特區執法部門一直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關的人或單位的行為而採取執法行動,與其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特區政府有責任依法追究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並潛逃海外的人。
據報導,發言人強調,「潛逃者不要妄想潛逃離港就可以逃避刑責。他們最終都需要為其危害國家安全的嚴重犯罪行為負上責任,受到法律制裁。」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