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制裁香港官員延5年 港府嗤之以鼻:只會損己利益
美國國會本月中通過「國防授權法案」,當中將引用以制裁香港及內地官員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制裁授權條款延長五年,美國總統拜登在24日簽署生效。26日,港府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稱美國在港享有龐大經濟利益,提醒若美方一意孤行,最終只會損害美國及在港美國企業的利益。
明報報導,美國國會2019年11月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當中第7條授權美國總統可制裁任何侵犯香港人權的人,包括限制其在美國的財產轉讓,以及禁止入境美國。第7條設日落條款,條文本身連同相關制裁措施於本月20日終止。美國參眾兩院通過的「國防授權法案」中,將制裁條款延長至2029年11月。
據報導,港府發言人發新聞稿強烈譴責美方「公然叫囂提出所謂制裁」,強調香港對制裁「嗤之以鼻,無懼要脅,堅定不移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港府表示,主權國家都會制定維護國安法律,美國至少有21部,批評美方是雙重標準。
報導指出,正當美國政界關注香港規避美國制裁,港府指出,一直全面和嚴格執行聯合國安理會制裁,包括監察和巡查可疑的香港公司,防止規避聯合國制裁。發言人續說,一直實施全面及嚴謹有效的戰略物品出入口制度,並通過中央政府積極參與「化學武器公約」及「武器貿易條約」,工作成效「一直獲得各貿易夥伴的尊重和認同並一向備受國際認許」。
報導稱,「港區國安法」2020年實施後,美國先後制裁多名內地和香港官員,當中依據包括時任總統川普的行政命令、「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及「香港自治法案」。至今有42名內地及香港官員遭美方制裁,包括特首李家超、前任特首林鄭月娥、保安局長鄧炳強等。
Now新聞報導,港府發言人指出,美國在香港擁有龐大經濟利益,過去10年,美國對香港的貿易順差約2700億美元,美方若一意孤行,最終只會破壞本應互惠互利的關係,損害美國及其企業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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