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實習律師遭青島警方跨省傳喚 扒光衣服 逼穿囚服
![實習律師張文鵬稱,他20日在深圳被青島市公安局市南分局跨省傳喚,理由是擾亂單位秩序。(取材自微博)](https://pgw.worldjournal.com/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wj/realtime/2024/03/25/29278143.jpg&x=0&y=0&sw=0&sh=0&sl=W&fw=800&exp=3600&q=75)
曾在山東律師事務所實習的一名實習律師,人在深圳,卻遭到青島警方跨省傳喚,他自稱還被扒光衣服、逼穿囚服,理由是「擅自闖入青島司法局」,引發熱議。
頂端新聞報導,在山東曉臨律師事務所實習的張文鵬21日發文稱,他20日在深圳被青島市公安局市南分局跨省傳喚,理由是擾亂單位秩序;張文鵬到深圳派出所詢問,了解到跨省傳喚的事由是「擅自闖入青島司法局」。
「我要求出示傳喚證,死活不肯出示,手機被市南分局李寧搶走,手指給我摳破,問我知不知道青島司法局是非請莫去的。我回答是不知道。進門給我扒了精光,內褲都不讓穿,一個人盯著我換上囚服,持續傳喚八小時,剛剛出來。」他說。
張文鵬說,青島警方沒有選擇去當地派出所的辦案場所,而是到他家拍照。他質問,「青島司法局是公共場所,又不是局長鄧煥禮自家,公民進出司法局不知道怎麼就擅自了?也不知道違反了哪條法律規定?更不知道,對社會秩序有什麼影響?」
「審訊過程中,他們反覆問我今年1月底去青島市司法局的有關情況,這才知道被傳喚的原因。就這樣審訊持續了近八個小時。直到第二天凌晨4點多才放我回家。」張文鵬回憶道,去年青島市司法局曾經通知他所在的律所,不允許他通過實習面試擔任律師。隨後他就與律所幾個同事就跑去青島司法局討說法,順便錄製了兩個視頻並反映情況。
張文鵬表示,當日在司法局他們是出示了律師證件才允許進門的,並未對工作秩序造成影響,當時在公共區域,沒有進入任何辦公室,也沒有打擾別人。
「他們說我未經邀請私闖司法局屬於擾亂單位秩序,所以對我傳喚,但我認為司法局是公共場所,我也並沒有擾亂秩序。這個傳喚肯定不符合規定的,我一定會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張文鵬說,傳喚過程中,警察把他的衣服扒光,「內褲也不讓穿」,還有人專門盯著他換上囚服。張文鵬無法理解為什麼要扒光衣服,他感覺自己受到了侮辱,他說這是嚴重的侵犯人權,就是侮辱人。
同日,青島市公安局新聞科回覆,有關張文鵬被傳喚一事目前正在偵辦中,所以無法透露。若當事人認為辦案過程有不妥或有任何訴求,可透過相關管道反映。
FB留言